12月22日報道,17歲女孩邀請17歲男孩外出旅游,晚上他們都住到了女孩在鄭州的家里,沒想到發生了意外。
女孩說自己被侵犯了,并且也報警了,男孩被逮捕了。
一審判決男孩因為強奸罪,被判了有期徒刑2年9個月,對于這個判決,男孩的父母不認可,他們于近日提起了上訴,認為雙方是自愿的。
我們看看詳細情況。
![]()
![]()
事發2024年八月份,當時正好是暑假,17歲的女孩麗麗,就邀請了17歲的男孩小董,兩個人一起到鄭州游玩。
他們不是男女朋友,是朋友關系。由于當天趕不回家里,他們就打算住在麗麗在鄭州的家里。而且麗麗帶著小董進自己家后,也說了要和小董分房睡。
一人一個房間。
但是小董竟然誤解了麗麗的意思,認為麗麗邀請他同游,又讓他住在自己家里,就認為麗麗對他有意思,就開始想入非非了。
![]()
麗麗讓小董去自己房間睡,小董沒有聽麗麗的話,留在麗麗的房間里。就這樣麗麗遭到了侵犯,事后麗麗報警了,小董被逮捕了。
小董的母親,不認為自己的兒子是強奸。
因為兒子沒有暴力,也沒有強迫對方,認為是雙方自愿。但是法院認為麗麗邀請小董出游,同居,不代表可以做任何事情。更何況事后,麗麗也及時報警了。
所以小董還是違背了婦女的意愿,認為小董犯了強奸罪。既然犯罪了,就要付出代價。
![]()
為了證明麗麗也喜歡小董,兩個人是自愿的,小董的母親還拿出一條證據,就在小董被拘留后,麗麗還給小董發短信,說想你了。
這不是在戀愛嗎?
他們都是十七歲的人了,馬上就成年了,什么事情都懂了。難道麗麗就沒想過,邀請一個男生旅游,還邀請一起同住一個房子,就是表達對這個男生有好感嗎?就沒想到會發生什么事情嗎?孤男寡女共處一室。
![]()
不過,法院還是堅持了自己的看法,他們認為邀請小董不假,但是不代表可以和他同住一間房子睡一張床,小董就這樣被判了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
網友看了這個案件,也是感覺有點離譜。
兩個人按理說關系應該很好,否則也不可能一起游玩。可是,為何被告強奸了呢?有個網友是這樣說的,現在先學會看法條,刑法236條再學會談對象,關鍵時候可以保命。
也有網友說,要養成拍視頻的好習慣,這樣可以有證據,若是被誣陷了,也可以拿出來自證清白。
![]()
兩個人單獨相處,真的說不好到底發生了什么?大部分網友認為,男生很容易成為被告,甚至談男女朋友,就是彩禮給少了,也會被告強奸。還建議男生在外面,一定要注意安全。
![]()
![]()
相信大家也看出來了,大部分人都為小董喊冤,認為他被作劇了。正如他的母親不服判決,提起了上訴。若是他們提供不了強有力的證據,估計還是會維持原判。
所以男孩和女孩單獨相處時,一定要把控好節奏,不要做哪怕任何有違法犯罪的事情,若是被告強奸,也是一點都不冤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