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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子墨
2025年12月18日,日本《移動軟件競爭法案》(MSCA)正式生效,同日,蘋果和谷歌也根據這一法案調整了相關政策,其中就包括開放第三方支付。
調整后,蘋果對在日本接入三方支付的應用收取10-21%的傭金,外鏈支付收取10-15%的傭金,而對繼續使用蘋果支付渠道的,則會在原傭金的基礎上額外加收5%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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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A原文中對于App Store規定的禁止行為)
30%“過路費”,全球開發者“公敵”?
在未開放三方支付前,蘋果和谷歌的應用商店是與支付系統“強制捆綁”的,所有應用內的數字商品或服務購買都必須通過蘋果、谷歌本身的支付系統,且在支付系統中產生的銷售收入,大型開發者(年營收>100萬美元)蘋果和谷歌都會抽取高達30%的傭金,小型開發者(年營收≤100萬美元)則會抽取15%,由此也被市場稱之為“蘋果稅”和“谷歌稅”。
也就是說,大型開發者有近三分之一的內購收入會被抽成,其中增加的開發成本,大部分也都最終轉嫁給了消費者。多地市場認為,蘋果和谷歌的這一行為涉嫌壟斷、濫用支配地位、違法了競爭法,近些年兩大平臺收到的公司訴訟和法律指控并不少。
例如,騰訊投資的游戲的開發商Epic Games就是“蘋果稅”和“谷歌稅”支付政策的著名原告之一。
2020年8月13日,Epic旗下游戲《堡壘之夜》就在游戲更新時隱藏了一些代碼,能讓用戶繞過蘋果和谷歌用自己的支付系統,避開了其30%的抽成,但在幾個小時后,就被兩大平臺審查出來,《堡壘之夜》也遭遇下架。Epic顯然也是“有備而來”,在游戲下架后僅一個小時,就在美國北加州區域對蘋果和谷歌雙雙提起了訴訟,指控其違法了壟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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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壘之夜》游戲)
2023年,法院對蘋果的最終判斷生效,認為蘋果未構成壟斷,在10項“罪名”中蘋果勝訴了9項,但唯一1項Epic勝訴的是在支付方面,蘋果被判決不能阻止開發者告知用戶除蘋果之外的支付方式。由此也意味著,開發者在應用中引流至第三方支付或外鏈支付,是被法律支持的。
谷歌則由于與蘋果的生態不同,被法院認為存在“壟斷”且有反競爭行為。并要求谷歌禁止強制使用自身支付系統,禁止通過利益交換排擠競爭對手應用商店,并必須在Google Play中為第三方應用商店提供空間,這也直接動搖了谷歌的商業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在打官司的這幾年中,同樣是“蘋果稅”“谷歌稅”受害者的微軟、Facebook都曾全力收集證據,公開支持Epic,足以見得整個移動應用市場都在為這繞不開的30%抽成“對抗”。
Epic在兩大平臺關于支付渠道方面的勝訴,也直接推動了美國當地的相關立法。今年6月,美國議員重新提出了《開放應用市場法案》,但目前未形成法律,如果該法案通過,將強制允許應用側載、支持第三方應用商店、允許使用替代支付系統,并禁止因開發者向用戶告知其他更低的價格方式而對其進行處罰。
歐盟立法生效,傭金降低內購不降價?
在立法方面,歐盟要比美國更快一步。
2024年3月7日,歐盟《數字市場法案》(DMA)正式生效,為了遏制大型數字平臺的不公平競爭行為,該法案命令禁止了限制應用開發者引導用戶使用其應用以外的渠道進行支付,以此來保障消費者權益。也就是說,全球各地只要通過蘋果和谷歌應用商店在歐盟地區分發的應用,都可以使用第三方支付方案。
2025年4月,蘋果就因限制開發者告知用戶替代支付選項,被歐盟委員會處以5億歐元的巨額罰款。此后,蘋果也調整了在歐盟的抽成策略,大型/普通開發者傭金從30%下降到了17%,小型開發者且訂閱滿一年,傭金從15%降到了10%。
根據Analysis Group機構的調查結果顯示,在受DMA影響的2.1萬個應用,涉及4100萬筆交易行為中,91%的應用在傭金降低后,并沒有降低內購價格,幾乎是保持價格不變甚至還有部分提高了價格。在少數降價的應用中,平均降幅僅為2.5%。在這些交易中,有2010萬歐元存入了傭金賬戶,其中86%的傭金差額流向了非歐盟開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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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Group調查數據)
由此可見,歐盟對外部應用生態存在一定的依賴。對于進入歐盟市場的應用開發者來說,DMA的實施有效降低了支付渠道傭金,使其應用內購收入得到顯著提升。然而從消費者端來看,其直接獲益目前尚不明顯。
韓國打出“第一拳”,無奈打到“棉花”上
盡管眾多頭部移動應用開發者位于美國,但就限制蘋果、谷歌支付抽成問題的立法而言,美國和歐盟均非“第一人”。率先實施立法的,是韓國。
早在2022年3月,韓國《電信商業法》修正案就已生效,明令禁止了應用商店強制開發者使用自家支付系統,且禁止運營商因開發者使用其他支付方式而進行不合理地拖延審核、拒絕上架或下架應用等報復行為,以此來打破支付壟斷。同年6月,蘋果調整了政策,允許開發者在韓國使用第三方支付,韓國也由此成為了蘋果全球首個開放三方支付的國家。
不過,蘋果規定,在韓國使用外部支付的開發者仍需向蘋果繳納26%的傭金,并需每月向蘋果報告銷售情況。谷歌的做法也類似,雖然在韓國允許了第三方支付,但開發者不能直接跳出應用導向自家網站的支付鏈接(即外鏈支付),抽成費率也和蘋果一樣,僅降低了4%。
這種傭金降幅有限,且帶附加條件“換湯不換藥”的調整,引起了開發者的強烈不滿,甚至由于傭金降幅有限且使用第三方支付流程繁瑣,一些開發者被迫提高了在韓國的服務價格,并將成本轉嫁給了消費者。
這也直接導致了2025年6月,超過百家韓國企業聯合在美國提起訴訟,要求蘋果和谷歌降低抽成,并對其壟斷行為和不合理的收費對企業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近些年,全球各地開發者都在為蘋果和谷歌的高額抽成而進行著“博弈”,兩大平臺也相繼根據各地立法調整支付政策。整體來看,開放第三方支付已是大勢所趨。在此過程中,市場關注焦點主要集中在:谷歌和蘋果將如何調整分成比例、是否增設其他條件、開發者怎樣平衡成本與用戶留存,以及第三方支付服務商能否順利接入并把握機遇。
隨著日本MSCA法案的生效,蘋果營收的主要區域(美國、歐盟、中國及日本),只有中國開發者還在面臨30%的“蘋果稅”以及應用商店與支付渠道強制捆綁的壟斷局面。未來,期待國內也能推進相關立法進程,為開發者創造更公平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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