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個群友跟我說了(圖片上述)事情,估計現在很多管理人也會碰到類似問題,就分享一下和大家的討論總結。
首先還是要疊甲:合法合規繳稅是我們每個納稅人的應盡義務!
(之前公號討論過境外收入補稅問題,我最近就收到了當地稅局電話,補繳了 23 年的境外所得,嗯,酸爽)
1)多層嵌套(尤其是合伙企業那種)本來就不太合規,各地政策不一,強度不同,但是趨勢就是這樣。如果收到了通知,就態度好一點,好好配合吧。
2)補稅是從 20% 到 35%,滯納金是統一的,有標準文件,每天萬 5,一年 18.5%,和個人那個也差不多。嚴格來說還可以加罰金。就算目前沒有收到通知,最好也關注下這個風險。
3)很多合伙企業架構/股權激勵平臺,涉及很多實繳/認繳/代持問題,相對復雜一些,實操層面自由裁決空間大,可以試著通過案例支持,協商一下。原則是耐心誠懇,有理有據,好好溝通。
4)群友感嘆:現在合伙企業真是啥便宜都占不著,挨打一個沒落下。搞個員工持股平臺都沒法享受 101 號文的遞延納稅備案。
5)現在個人直接投,或者通過明確、可穿透的代持安排投創投基金,還是目前最安全,且綜合稅率最低的方式。
在大數據面前不要有僥幸心理,個人或者機構都一樣。[微笑]
總結 By Penny[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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