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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日,香港上訴法庭作出重磅裁決,駁回恒大集團前行政總裁夏海鈞的上訴許可申請,維持了對其高達600億港元資產的凍結禁令。這一裁決不僅終結了夏海鈞針對資產凍結的司法抗爭,更成為恒大清盤人向公司前核心高管追責的關鍵里程碑,標志著恒大債務危機處置中高管責任追究的司法進程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
資產凍結令的核心內容與法律依據:全球瑪瑞瓦禁令的剛性約束
此次維持的"全球瑪瑞瓦禁令"并非普通保全措施,而是香港司法體系中極具威懾力的跨境訴訟保全工具,其法律依據源自香港《高等法院條例》第21L、21M條及21N條,核心適用條件包括證明存在合理可爭辯的案情、資產耗散的真實風險以及便利平衡傾向于批準禁令三大要件。作為針對商事糾紛的嚴厲臨時措施,該禁令的實施為后續司法判決的有效執行筑牢了基礎。
從具體限制內容來看,針對夏海鈞的禁令主要包含兩大核心條款:其一,全面限制其將位于香港司法管轄區內、價值高達600億港元的任何資產轉移出香港;其二,明確禁止其處置或處理香港柏傲山豪宅出售后的全部收益。這一禁令覆蓋范圍精準鎖定高價值資產,從源頭遏制了資產轉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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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這項禁令的出臺并非偶然,其直接導火索是夏海鈞的異常資產處置行為。2024年6月,恒大清盤人發現,夏海鈞將其2019年以1.6億港元購入的香港北角柏傲山頂層復式豪宅(含三個車位),以8200萬港元的價格大幅折價出售,直接虧損7800萬港元,貶值近五成。這種非理性的虧損拋售行為,引發了清盤人對其加速轉移資產、規避后續追責的強烈警惕,隨即啟動了瑪瑞瓦禁令的申請程序。
事件背景與深層含義:高管追責與跨境司法監管的雙重突破
這起案件的意義早已超越個人資產糾紛的范疇,折射出恒大債務處置中高管責任追究的深層邏輯,更傳遞出清晰的跨境司法監管信號。從事件背景來看,夏海鈞的被追責具有明確的事實依據和法律基礎。作為恒大集團昔日的"二號人物",夏海鈞長期擔任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是許家印的核心副手,因其年薪超2億元被稱為"打工皇帝",實際統籌管理恒大地產日常經營事務。中國證監會此前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已明確認定,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導致恒大地產2019年虛增利潤407.22億元、2020年虛增利潤512.89億元,并在多只公司債券發行中存在欺詐發行行為,最終被處以1500萬元罰款及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此次清盤人追責,正是基于其任職期間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所應承擔的高管責任。
從司法實踐層面看,香港上訴法庭的裁決實現了跨境監管的重要突破。據公開信息顯示,夏海鈞目前藏身美國加州,與妻兒同住,其妻子在美國持有總值2400萬美元的三處豪宅及多輛豪車,其中部分資產是在恒大危機期間通過信托購入,被法院認定為夏海鈞實際控制的轉移資產。即便身處境外,香港法院依然能夠通過凍結其在港核心資產形成有效約束,這一裁決清晰表明:無論當事人身處何地,其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內的資產都將受到法律規制,試圖通過境外藏匿或跨境轉移資產逃避責任的路徑已被堵死。
更為重要的是,這一裁決向所有企業高管傳遞了"高薪即高責"的剛性原則。在恒大清盤進程中,清盤人已啟動對許家印、丁玉梅、夏海鈞等七名被告的訴訟,追討2017至2020年間支付的約60億美元股息及酬金,相關人員全球范圍內超600億港元資產已被凍結。此次對夏海鈞上訴的駁回,進一步強化了"權責對等"的市場規則,為規范企業公司治理、強化高管勤勉盡責義務提供了重要司法指引。
總而言之,香港法院的此次裁決不僅是對夏海鈞個人資產處置的精準規制,更是跨境司法協作打擊資產轉移、強化企業高管法律問責的標志性事件。在恒大債務處置進入深水區的背景下,這一司法成果既維護了債權人的潛在利益,也為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筑牢了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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