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KOL合作的輿情事件,在小米內部引發了一場雷霆級別的整肅風暴。
從事件發酵到公布結果,短短一天內,小米就果斷終止了與涉事博主的合作,隨后24小時內更公布了一份極具警示意義的內部分處理結果。
這次,涉事負責經辦人員直接被辭退,兩名高管被被扣除全年獎金及績效,按該級別待遇估算,個人經濟損失或達百萬元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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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處理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既因其決策之快、處罰之重,更因其清晰傳遞出一個不容置喙的信號,就是在小米,價值觀始終都是高壓線,觸碰者無論層級高低,都將付出巨大代價。
據說相關KOL與小米并無年框合作,事件的尖銳性在于一名持續十余年、以系統性負面言論著稱的博主,竟被經辦人安排參加了兩次極具戰略意義的新品發布會。
這對于“米粉”而言,無異于是一種情感背棄與信任傷害,所以瞬間引發了輿論海嘯。
雷軍則在這次事件中展現出了堅決的態度,就是對于價值觀不符的人,堅決不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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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并非一次普通的工作失誤,而是對小米核心用戶情感與企業價值觀的嚴重背離,所以,經辦人被辭退毫不意外,畢竟在價值觀問題上,企業沒有灰色地帶。
但與此同時,被處罰的還有兩名高管,集團副總裁兼CMO許斐和集團公關部總經理徐潔云承擔管理失職責任,予以通報批評,扣除2025年相關績效成績,并取消2025年度獎金。
我認為,高層管理者難以事無巨細地審核每場發布會的上千名參與者名單,但或許在雷軍看來,管理責任不僅在于過程管控,更在于建立并捍衛一套不容突破的價值篩選機制。
在價值觀守護上,不存在“不知者無罪”,只有責任層層壓實,高層管理者必須確保其管轄范圍內的每一個環節,都與公司倡導的價值同頻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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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這次事件,從輿情發酵到公布處理結果,小米僅用了一天時間,這種“高鐵式”決策速度,在大型企業中實屬罕見。
它至少說明三點:最高層極度重視、內部共識高度統一、對公眾與用戶非常負責。
而且在處理事件期間,雷軍本人在社交媒體上的活躍度顯著降低,極有可能就是因為對事件本身極度憤怒后的表現。
所以這次小米KOL事件經辦人員被辭退,基本可以確認雷軍是非常生氣的,而且內部是零容忍的。
對于小米以及整個行業而言,這次事件自然也起到了良性的作用。
首先,黑名單機制將加速制度化,小米勢必進一步完善其合作對象審查機制,將存在長期惡意抹黑歷史的負資產博主永久排除在合作體系外。
這份名單,甚至可能被業內其他品牌間接參考,成為KOL篩選價值化標準,品牌方將更看重合作對象長期以來的中立、客觀立場,過往那種一邊罵一邊恰飯的投機模式恐怕再無機會。
同時保護費模式也將徹底失效,過去部分博主依靠制造負面輿情向企業施壓、換取合作的灰色做法,在價值觀零容忍的標桿案例前,威懾力與成功率將徹底失效。
其次,選擇與誰合作,即是選擇與誰為伍,合作對象的負面歷史,在信息透明的時代極易反噬品牌自身,代價可能是失去最核心的用戶擁躉。
因此,建立基于價值觀的審查紅線,將成為品牌輿論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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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于自媒體博主而言,保持相對中立、客觀的專業態度,不僅是吃哪家飯的問題,更是職業生涯的安全保障。肆意釋放惡意,不光無法拿到合作,甚至可能面臨起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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