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一名17歲少年利用電商平臺自動退款機制的漏洞,通過“買貨即退、轉賣正品”的方式瘋狂牟利,半年內非法獲利達400余萬元。其操作模式為:下單購買商品后立即發起退款,在收到平臺退款后,將未退回的正品轉手出售,一進一出賺取全額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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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2024年6月,平臺系統監測到該用戶存在異常高頻退貨行為,且IP地址、收貨地址及賬號信息高度一致,遂觸發風險預警,警方隨即介入調查,凍結其涉案資金2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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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后,以詐騙罪判處該少年有期徒刑六年。此案引發法律爭議:辯護律師認為,該行為應屬民事糾紛范疇,不應以刑事犯罪論處;但法院認定,當事人主觀上具有明確的非法占有故意,通過虛構退貨事實持續作案半年之久,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已構成刑事犯罪。因案發時其尚未成年,依法從輕處罰,若年滿18周歲,量刑或在八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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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類“惡意退貨薅羊毛”并非個例。全國目前已查實至少17個專門從事該類行為的犯罪團伙,一年涉案金額累計高達3億元。這些團伙深諳平臺規則漏洞,通過教唆未成年人注冊賬號、拆分訂單分散風險、偽造物流信息等方式規避系統核查。
盡管2023年雙十一期間,京東、天貓等電商平臺已上線升級版監測系統,對用戶手機設備、瀏覽軌跡、退貨頻率等數據進行重點監控,但因尚未與公安系統數據連通,核查效率仍受限制。
類似案例中,深圳一名大學生曾通過退單炒鞋獲利,但因未偽造物流信息且主動退繳非法所得,最終被判處緩刑。而本案當事人不僅組織他人共同操作,且涉案金額更大、持續時間更長,行為性質更為惡劣。當前,短視頻平臺上“教人薅羊毛”的相關內容播放量已達幾十億次,卻鮮有內容明確提示此類行為可能涉嫌違法;電商法對“惡意退貨”的法律性質也缺乏清晰界定,相關監管措施仍在逐步完善中。
據悉,該少年將部分非法所得用于購買虛擬貨幣,央行已對相關虛擬貨幣錢包進行標記并持續追蹤。其母親因在物流公司工作,據稱曾協助修改物流單號,目前已被停職接受調查,暫未被提起公訴。由于涉案商品均為國內品牌,未涉及海外代購,相關行為已排除洗錢嫌疑。
案件核心爭議直指電商平臺的規則漏洞:部分平臺過度依賴自動退款機制,未經過實質審核便先行退款,客觀上為投機詐騙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業內人士指出,此類事件的頻發,本質并非個人“投機取巧”,而是平臺系統漏洞與陳舊規則共同催生的投機空間,也對電商平臺的風險防控能力及相關法律監管體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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