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快節奏的生活中,線上購物已成為大眾消費的主要方式之一。電商平臺為了吸引消費者,大多都推出了 “七天無理由退貨” 服務,讓大家購物更加安心。
網友咨詢:
我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一箱飲料,收到貨后發現飲料距離保質期僅剩半個月時間。雖然飲料還在保質期內,但擔心短時間內無法喝完,想要退貨。這種臨近保質期的商品能否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政策?
徐甜律師解答:
如果商家在銷售商品時,明確告知消費者該商品臨近保質期,消費者在購買時就已經知曉商品的特殊屬性,并基于自身判斷做出了購買決定,那么原則上這類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政策。例如,消費者在電商平臺購買食品時,商品詳情頁清晰標注了該食品距離保質期還有15天,消費者點擊 “確認購買” 后,后續以商品臨近保質期為由要求七天無理由退貨,商家有權拒絕。但如果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即便臨近保質期,消費者依然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商家退貨、換貨或提供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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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甜律師補充: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消費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
【法律依據】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
第六條 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一)消費者定作的商品;
(二)鮮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第七條 下列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一)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
(二)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三)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徐甜律師
江蘇蘇泓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擅長各類經濟糾紛民事案件和經濟類的刑事案件,尤其在不動產及建工領域有多個經典案例,辦案經驗豐富,專業能力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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