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網絡視聽司發布《管理提示(兒童類微短劇)》(以下簡稱《提示》),針對近期以“萌娃”“親子”為標簽的兒童類微短劇創作中出現的“成人化”“工具化”“娛樂化”等不良傾向,提出明確規范要求。這一舉措標志著監管部門對未成年人內容生態的重視正從傳統電視節目延伸至新興的微短劇領域。
近年來,隨著微短劇市場的迅猛擴張,兒童題材逐漸成為流量新寵。不少作品打著“真實記錄”“萌娃日常”的旗號,實則將孩子包裝成“小網紅”,通過夸張表演、刻意沖突甚至成人語境博取眼球。更有甚者,讓年幼演員扮演“霸道總裁”、卷入“校園霸凌”劇情,或在鏡頭前演繹情感糾葛、權謀算計,嚴重背離兒童認知規律與成長倫理。
此次《提示》直擊痛點,從三個維度劃出紅線。
一是內容創作維度,回歸兒童本位,遏制“成人化”。文件強調,兒童角色言行必須契合其年齡階段的認知能力與道德準則,嚴禁借“穿越”“重生”等設定,塑造腹黑、心機等扭曲形象,更不得宣揚“以惡制惡”等價值觀。這無疑是對當前部分“偽童趣”內容的當頭棒喝。
二是拍攝制作維度,保障兒童權益,糾偏“工具化”。針對“啃小”式商業炒作,《提示》明確要求依法取得監護人書面同意,保障兒童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及受教育權。特別點名禁止以“造星”為名誘導家庭支付高額包裝費用,杜絕將兒童異化為流量收割的“工具人”。
三是價值導向維度,強化審核引領,抵制“娛樂化”。文件鼓勵創作貼近現實、寓教于樂、展現新時代少年兒童積極風貌的作品,同時強調要“守住童心、童真的底色”,避免為搞笑而搞笑、為流量而低俗,防止功利化成長觀借藝術之名滲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非簡單“叫停”,而是“調控總量、提升質量”的系統性引導。在微短劇備案制全面落地、行業進入提質增效新階段的背景下,兒童類內容的規范化恰逢其時。
兒童不是縮小版的成人,童年也不應成為流量經濟的試驗田。真正的優質兒童內容,應當如春風化雨,在尊重天性的基礎上傳遞真善美。廣電總局此次亮明監管態度,既是對創作者的價值校準,也是對萬千家庭的鄭重承諾。既是對既有法規(如《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的進一步落實,也體現了對行業熱點問題的及時回應與前瞻引導。
未來,如何在合規前提下講好中國孩子的當代故事,將成為微短劇行業的一道必答題。童真不容消費,成長不可透支——這不僅是政策底線,更應成為行業共識。對于平臺和創作者而言,需重新審視內容策略,在題材開發、劇本打磨、拍攝制作全流程中嚴格貫徹兒童保護原則,方能實現社會效益與市場效益的統一,促進微短劇生態的長期健康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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