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蔡康苗、葉靜律師共同辦理的離婚案件,成功幫助客戶拿到離婚判決書,該判決同時支持對方支付婚內撫養費、離婚后撫養費、返還婚內借款,委托人的銀行存款無需分割,并駁回對方主張共同承擔百萬余元夫妻共同債務的滿意結果。
一、歷經三次起訴,最終成功判離
2024年1月,本案委托人W女士與男方就離婚事宜協商無果,遂決定委托本案辦案律師承辦W女士與男方的離婚糾紛,協助委托人向法院起訴離婚。其中W女士是北京戶籍,男方是外省戶籍。
本案辦案律師在接受W女士的委托之后,迅速搜集相關證據,撰寫民事起訴狀,并通過調取男方在北京的居住信息成功在北京某區法院立案。北京某區法院開庭審理本案,而從始至終男方均表示不同意離婚,并多次在庭審中強調要求W女士與其共同承擔巨額債務。2024年8月,一審法院判決認為,雙方的夫妻感情未徹底破裂,尚有和好可能,故不同意判決委托人與男方離婚。
歷經六個月的等待,委托人等來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機會。而在這六個月當中,由于雙方無法進行正常溝通,委托人并不清楚男方的居住情況,辦案律師通過調取男方的居住信息發現,截至調取之日,男方在北京的居住情況并未連續滿一年,由于男方的疏忽,其居住證到期之后未及時進行簽注,而男方居住地的居委會還拒絕開具《居住證明》。由于未能取得男方在京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據,北京某區法院立案庭不同意受理委托人的第二次起訴,要求委托人前往男方的戶籍所在地進行起訴。
無奈,辦案律師只能將起訴材料遞交至男方戶籍所在地遼寧某法院起訴立案。立案成功后,辦案律師與承辦法官多次溝通,說明本案雙方當事人都長期在北京居住生活,從便于當事人參與訴訟的角度考慮,希望本案可以在北京法院進行審理,也節省當事人的經濟壓力和時間成本。經過多次溝通,法官終于同意向對方施壓要求對方提供在北京的租房合同和租金支付記錄。在取得上述材料后,辦案律師憑此材料向男方居住地的居委會申請開具《居住證明》,成功于2025年5月協助委托人在北京某法院第二次起訴離婚立案成功,辦案律師同時向遼寧某法院辦理撤訴。
二、對方仍不同意離婚,爭奪撫養權及財產,律師全力以赴用證據講話
第二次起訴開庭,男方仍舊不同意離婚,堅決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不承認其向委托人有婚內借款,不僅如此還主張有百萬余元的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委托人共同承擔。
鑒于委托人的孩子尚不足五歲,我方提供了大量孩子與委托人共同生活、關系親密、不可分離的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雖然再次規定了“婚內借款”,但實踐中鑒于夫妻雙方婚內財產屬于共同共有的情況,法院支持的案件較少,本案委托人持有男方出具的借條主張借給男方20萬元,但該資金并非一次性轉賬,而是男方用委托人的多家信用卡貸款,委托人以每個月還信用卡的方式出借給男方。因此辦案律師將委托人多家銀行卡還款信息和多年的還款記錄予以統計,最終計算出委托人向男方出借的金額。在嚴密的證據組織下,男方認可了出借的金額,卻主張借條是受脅迫簽署的,但并未提交相關證據予以佐證。而本案當中委托人最關心的問題即為巨額債務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辦案律師從債務涉及案外人、女方未簽字或追認、雙方早已分居、相關利益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角度予以抗辯。2025年10月,北京某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委托人,男方承擔分居期間的婚內撫養費及離婚后撫養費、返還婚內借款及駁回男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債務,全盤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
三、守護一審戰果,二審力爭維持原判
男方對一審判決結果均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當中男方又提供了要求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證據。二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一審法院根據本案事實、雙方主張及證據,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及債務的處理并無不妥,故二審法院判決維持原判。
后記
本案終于在2025年年末,迎來珍貴的二審判決,W女士拿到二審生效判決的次日就持二審離婚判決書去派出所更改了戶籍登記上的婚姻狀態,改為:離婚。對她來說,等待了兩年的自由身份應當以她習慣的方式記錄!
歷時兩年的離婚拉鋸戰終于落下帷幕。面對冗長的離婚訴訟程序,蔡康苗、葉靜律師團隊憑借過硬專業,巧妙化解訴訟“難關”,做好委托人的心理疏導和訴訟引導工作,為委托人和婚生子爭取到經濟上的最大權益并甩掉“背巨債”包袱,重啟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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