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任她,跨省找她做醫美,一年時間轉賬近25萬元。沒想到她是非法行醫,害我右眼幾乎失明。”曾女士說,她希望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結識“專家”——
學習身體調理課程結識整形“專家”
女子一年轉賬近25萬元做項目
1996年出生的曾女士在浙江工作,時常做一些醫美項目。她表示,自己一直在上海某醫療機構做醫美。2024年5月,她前往江蘇省徐州市學習調理身體的相關課程,期間認識了學員李女士,“她自稱是一名工作13年的整形手術醫生,給我推薦了不少醫美項目。”
曾女士回憶,她和李女士聊了兩三次,對方自稱和各大醫院都有合作,且做過不少成功的整形案例,教過數百名整形學員,“她說我皮膚不夠緊致等,說做項目可以延緩衰老,不然衰老速度會很快。”
9月份,李女士邀請她去其在徐州市沛縣某商業辦公樓的整形機構,“機構位于9樓,沒有掛牌子,面積大約100平方米,裝修很好,有兩名工作人員。”
“現場十多位顧客,都說李女士做的整形效果好。”曾女士說,從那時開始,她便常常去李女士處做醫美項目。根據轉賬記錄顯示,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曾女士先后向李女士轉賬24.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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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轉賬記錄
“每次去做項目,我都花費四五個小時跨省去徐州沛縣。第一次去,我就交了10多萬元,此后每3個月左右去一次。”曾女士說。
右眼受損——
眼眶周圍打針后頭暈眼痛,右眼視力異常
3天后醫院診斷為“視網膜中央動脈阻塞”
曾女士說,9月24日,她找李女士做醫美項目,“她在我眼眶周圍打了濡白天使、艾塑菲等。打針快結束時,我的右眼就出了異常,感覺頭暈、眉心痛、眼睛痛。她給工作人員說,我的臉一邊白,一邊紅,嚇到她們了。”
曾女士稱,她將自己的不適告訴了李女士,但對方的解釋是“暈針”,眼睛看不清是因為打針后,周圍紅腫,消腫就可以恢復,“我知道自己不暈針,所以問要不要打120,她說休息休息就能好。”
聊天記錄中,2025年9月24日中午12時許,曾女士曾詢問是否需要幫李女士帶飯。下午3時許,曾女士給姐姐說,“奇了怪了,這次打了臉色慘白,頭暈眼花,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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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稱花費26900元
下午6時30分,曾女士對李女士說,“我現在好了,感覺右眼有點模糊,應該休息兩天就好了。”9月25日,李女士發消息“濡白、艾維蘭、艾塑菲、手工,26900”。隨后,曾女士向李女士轉賬了26900元。
事發第3天,曾女士的右眼視力仍未恢復。她前往醫院檢查,被診斷為“視網膜中央動脈阻塞(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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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女士被診斷為“視網膜中央動脈阻塞(右眼)”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注意到,體格檢查中,曾女士右眼裸眼FC/1m(意味著在未矯正狀態下,右眼視力極差,患者僅能在1米距離識別手指運動或數量)。診療計劃提及,“告知預后差,視力無法恢復可能”。
就醫無果——
先后前往浙江、北京、西安求醫均無果
“專家都說,我的右眼搶救不回來了”
“她說有13年的經驗,我特別信任她的技術,不惜跨省找她,沒想到出了意外。”曾女士痛苦地說。
9月27日,曾女士在浙江多家醫院就醫后,均被告知已錯過最佳治療時間,“醫生說,90分鐘內還有辦法,超過90分鐘,眼睛已經受到了永久性的損傷。”她希望尋求大醫院治療,遂連夜前往北京。9月28日,北京某醫院的專家告訴她,右眼已經搶救不回來了,最終會失明。
聊天記錄中,曾女士將情況告知李女士,對方建議她多跑幾個地方看病。9月28日,曾女士表示,多個醫生表示無法醫治、無法手術,視力已經下降至0.05。
“如今,我的右眼只能看到一點點光,幾近失明。”曾女士回憶,10月2日,她找到李女士,對方不相信,稱是醫院誤診。雙方溝通后,約定李女士陪同她前往西安某醫院就醫,“第二天,我去了西安,她突然又說來不了了。”
聊天記錄顯示,10月3日上午,李女士稱自己帶孩子,會晚些到。下午2時,又表示自己有事,沒能前往。隨后,曾女士向其發送多個消息,無回復。10月4日,曾女士再次詢問對方什么時候抵達西安,雙方進行了1分鐘的語音通話,后雙方無溝通。
10月8日,曾女士微信被李女士拉黑。
非法行醫——
沛縣衛健委:李女士已兩次非法行醫
“李女士騙我,說要帶我治療,實際一直在躲避。”曾女士說,10月4日,她再次來到沛縣,選擇報警,“報警后,她直接不承認給我打針了。警方也沒有介入處置,讓我找衛健委。”10月9日,曾女士向沛縣衛健委投訴。
根據《衛生監督意見書》顯示,當事方為“沛縣李X面部私密護理店”,10月9日現場檢查,該店未取得有效衛生許可證,李女士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該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所備案憑證》;李女士未取得《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書》。
沛縣衛健委一工作人員對曾女士說,李女士開設的場所系非法場所,其本人系非法行醫,衛健部門只能對李女士進行行政處罰,其行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他們無法定性,“我們如果下了這個處罰決定,對你沒有好處” ,一案不能二罰,避免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李女士是第二次非法行醫,以前我們還查處過一次。”工作人員說,在沒有現場的情況下,案件辦理并不容易,“怎么證明李女士給你注射的是什么藥品?她本人不承認的情況下,對你造成的傷害怎么定性?怎么證明你的右眼損傷與李女士的行為有直接因果關系?”
曾女士說,沛縣衛健委認為該案涉嫌非法行醫罪,已向沛縣公安局移交。
無法立案——
衛健委移送涉犯罪線索,警方未刑事立案
錄音顯示,曾女士希望申請醫療鑒定,沛縣衛健委工作人員表示,徐州市醫學會只能對有執業證的醫生進行鑒定,李女士是非法行醫,所以無法鑒定,只能通過司法鑒定。
對此,曾女士說,她的右眼受到永久性的傷害,希望尋求警方刑事立案,追究李女士的刑事責任,但警方未刑事立案。
漢源派出所民警對曾女士說,“醫美一年大大小小鬧多少事,沒有一個是我們派出所管的。我們就是讓你們雙方不要打架就可以了,也就只能處理這些。”即便衛健部門認為涉嫌犯罪,移交警方,警方認為不構成犯罪的,也不會受理。
曾女士又聯系到沛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工作人員說,案件能否立案,必須要有相關的司法鑒定,但他們聯系了多家司法鑒定機構,被告知必須要有“李女士給你使用的藥物”,才能開展司法鑒定,“現在聯系不到做鑒定的機構,不能確定你眼睛的損害和藥物注射有因果關系。”“現場能找到沒有使用過的也行,衛健委去現場檢查過了,什么都沒有。”
曾女士不明白,有關部門只要調查李女士的進藥渠道,肯定可以找到給她使用的藥品,可如今卻陷入了僵局,“警方不愿意查,讓我提供這些東西,我怎么提供呢?”
李女士回應——
否認給曾女士眼眶周圍打針,稱系私密保養
“她說是我打的,出問題了,她有什么證據嗎?”李女士說,這件事已經報過警了,也向衛健委反饋了,“她自己要出鑒定報告,有什么問題走正規程序。”
記者問:“聊天記錄中,曾女士當天有提到眼睛的問題,次日,你向曾女士發送醫美產品名稱后,對方向你轉賬是怎么回事?”李女士說,9月24日,曾女士來店里,是做私密項目,不是給面部打針。她沒有給曾女士的面部打針,“不知道她是自己打的,還是在浙江打的,她來找我,做的是私密。”
李女士稱,曾女士刪除了一些對她有利的聊天記錄。曾女士只是咨詢她,并非她給曾女士打了針,“中間那么多天,她干了什么,我知道嗎?” “聊天記錄也是可以作假的,眼眶周圍(打針)和眼睛有什么關系?她確實問過我,但我沒有給她打,她自己就是干醫美的。”
關于近25萬元的轉賬,李女士說,曾女士和她互相打過針,其使用她的產品,“并不是我賺她的錢,她有買藥的,在我這里買護膚品,買私密保養等,都是要錢的。”
對此,曾女士不認可,聊天記錄已經非常清楚了,如果李女士認為她刪除了,可以提供她刪除的內容,“聊天記錄雙方都有。”9月22日,她咨詢李女士的是眼周整形,并非私密保養,“我的臉一直都是她在打,衛健委有她做的筆錄。”
相關方回應——
衛健委:非法行醫線索已移交公安但未受理
派出所民警:衛健委在處理
2026年1月14日,沛縣衛健委一相關負責人接受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曾女士反映的問題他們已經進行了調查,認為涉嫌非法行醫罪,但向公安移交后,警方拒絕受理。
該負責人表示,警方退回案件給出了3個理由。其一,要求補充病歷等證明,衛健部門已經將6家醫院的診斷病歷提供,“給曾女士做醫美的機構是無證單位,怎么可能有相關病歷呢?”
其二,要求提供注射藥品的說明書。10月初,他們接到曾女士報案后,涉事機構已經將醫美藥品、器械清空,檢查時已經沒有了。警方提出可以查涉事機構購買相關藥品的發票,“我們是行政單位,沒有權限要求涉事機構配合。這種情況下,警方應該介入調查,但警方回復,意思他們沒立案,沒法查。”
其三,要求提供鑒定報告,但衛健部門對接的均為醫療方面的鑒定機構,涉事機構系無證機構非法行醫,相關鑒定機構均表示無法受理,“曾女士找我們了無數次,要求我們向警方移交。我們移交了,但沒結果。”
“按照卷宗顯示,李女士已經是第二次非法行醫了。”該負責人說。
同日,沛縣公安局漢源派出所相關負責人陳某說,“這件事是衛健委在處理。”衛健部門移交后,是否受理是局里決定的,具體案情他不清楚。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張鵬康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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