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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香門店 (來源:網絡截圖)
信網·信號新聞1月15日訊 近日,北京南城香餐飲有限公司第七十四分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即生產經營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被發現存在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決定書并未披露詳細的違法時間、地點和具體行為細節。但根據現有信息,此類違規往往涉及食品變質、摻假或感官異常等問題,可能影響消費者健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參照《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2024年修訂)》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北京南城香餐飲有限公司第七十四分公司作出以下處罰:一是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二是處以罰款1000元。
據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北京南城香餐飲有限公司第七十四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負責人為汪偉,企業注冊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外大街305號廣源小區西區7號樓1層102號,該地址對應“南城香(達官營店)”。
總公司北京南城香餐飲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26日,法定代表人汪偉,是一家位于北京市豐臺區的餐飲服務企業。該公司主營業務包括餐飲服務、外賣遞送服務和食品銷售,目前在北京擁有149家在業分支機構。(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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