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張女士在黃岡市婦幼保健院的產檢報告上看到“脊柱彎曲度及椎體排列未見明顯異常”時,她懸著的心終于放下了。然而,孩子出生后40天,一張武漢醫院的胸片卻顯示“先天性脊柱側彎半椎體畸形”。產檢時的“一切正常”與出生后的“多發畸形”,形成了刺眼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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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建檔到診斷的時間線
2023年初,張女士開始在黃岡市婦幼保健院定期產檢,所有檢查結果均顯示胎兒發育正常。同年11月,孩子出生,看似健康的嬰兒卻在40天后因其他疾病就診時,被意外發現脊柱存在嚴重畸形。2025年8月,張女士回溯產檢記錄,發現當時負責大排畸超聲檢查的醫生李某某,竟未取得《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要求的專項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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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市衛健委的回復證實了這一違規操作:李某某雖具備執業醫師資格,但未取得產前篩查資質。而根據規定,從事產前超聲篩查的醫師必須經過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專項培訓并考核合格。
資質缺陷與醫療漏洞
脊柱畸形在孕24周的大排畸檢查中,理論上檢出率應達到80%以上。一位三甲醫院產科主任指出:“先天性脊柱側彎通常伴隨椎體形態異常,在標準切面超聲下不難發現。”但涉事醫院的檢查不僅漏診,關鍵影像資料也莫名“消失”。張女士提供的衛健委回復中提到,醫院未按要求留存完整的脊柱超聲圖像,導致后續核查缺乏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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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質疑的是,涉事醫院最初僅同意退還產檢費用,拒絕承擔患兒治療責任。這種態度暴露出部分醫療機構對產前篩查風險的漠視——將技術局限性與操作不規范混為一談,試圖規避責任。
制度之問與維權之困
《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醫療機構開展產前篩查必須配備相應資質人員和設備。但現實中,基層醫院因人才短缺,常出現“以普通執業醫師頂崗”的情況。此次事件中,資質缺陷直接關聯到漏診,卻因影像缺失難以追溯具體操作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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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來,多地出現過產檢“正常”卻生下畸形兒的案例,多數最終歸因于“技術局限性”。但此事件的特殊性在于,官方首次承認涉事醫生存在無證操作行為,這為責任認定撕開了一道口子。
目前,黃岡市聯合調查組已介入核查。公眾期待的不僅是個案追責,更是對產前篩查亂象的系統性整改——當技術局限與人為失職交織時,唯有嚴格資質審核、完善影像存檔制度,才能避免更多家庭陷入“正常”與“異常”的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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