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諾誠游戲法朱駿超陳杰田夢琦
01
玩家充值11.9萬起訴退款,
法院駁回:充值行為先于廣告
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了一則玩家以“虛假宣傳”為由起訴游戲公司退款的案例。
原告主張,游戲廣告宣傳的場景、玩法等內容未在游戲內展示,認為構成虛假宣傳,遂提起訴訟,要求退還全部充值款項119273元。
二審階段,其訴訟請求變更為象征性退還1元。
被告辯稱:游戲廣告屬于藝術化表達與創意呈現,并非對游戲內容的具體承諾;原告在廣告發布前已深度參與游戲,充值行為與廣告無因果關系;且原告曾以“未成年人充值”為由申請退款未果,存在濫用退款機制之嫌;案涉賬號曾公開發布過棄游言論,隨后發生了異常IP和設備登錄的疑似共號行為。
法院經審理后認定,游戲廣告內容不等同于網絡服務合同的具體承諾。
而且,在本案中,原告首次登錄游戲的時間顯著早于絕大部分涉案廣告的發布時間,原告在長期、高頻的游戲體驗中,理應對游戲內容、充值內容及道具功能有明確認知,故不存在因對廣告信息的誤解而訂立合同的情形。
被告已依據《服務協議》向其指定賬號發放了禮包道具,且原告已將其基本消耗完畢,被告不存在違約情形。
綜上,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二審法院亦維持原判。
諾誠評論:
本案系本律師團隊代理游戲公司應訴的客訴糾紛案件。針對曾發起數十次行政投訴的惡意退款玩家,本律師團隊協同游戲公司調取案涉玩家的相關游戲數據,通過深度研判其游戲行為軌跡,對全案證據進行訴訟可視化梳理與整合。
庭審中,團隊律師一方面針對原告提出的“虛假宣傳”主張展開針對性抗辯,提供相關游戲內容以佐證廣告信息的真實性,并舉證廣告發布與原告游戲及充值的時間線,以反駁廣告內容與其充值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
另一方面,我方以原告公開發布的棄游言論、多次以不同理由發起退款申請、異常登錄的IP與設備信息等內容作為核心證據,精準指向其“以棄游為目的實施惡意退款”的真實意圖,形成強有力的攻擊邏輯。
最終,法院采納了我方的抗辯意見,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02
《杭州市關于推動網文網劇網游
出海的若干舉措》發布
近日,《杭州市關于推動網文網劇網游出海的若干舉措》(以下簡稱《舉措》)發布,聚焦文化“新三樣”(網文、網劇、網游)高水平發展與高質量出海,為杭州建設世界一流歷史文化名城培育新動能、塑造新優勢。
《舉措》圍繞原創精品創作支持、作品出海發行支持、文化貿易配套支持、產業平臺打造支持、市場主體培育支持、技術創新研發支持、人才引用留育支持、文化金融供給支持、服務保障優化支持等9個方面,共推出25項具體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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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補貼條款如下:
原創精品創作:重點扶持彰顯中華文化與杭州韻味的項目,最高資助300萬元。對獲國家級扶持的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配套;對獲“五個一工程”或TGA等國內外權威獎項的作品,最高獎勵500萬元。
作品出海發行:針對高銷售額原創游戲,按分賬收入比例每年最高支持300萬元;對海外測試及獲客費用給予最高30萬元支持。
文化貿易配套:鼓勵通過知名媒體和平臺開展自主品牌推廣,按推廣費用的25%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技術創新研發:聚焦游戲引擎、AI翻譯等前沿技術,按研發投入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承擔國家、省重點科研任務的,最高補助500萬元。
人才引育留用:落實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及“春雨計劃”,為產業人才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03
游戲出海:
美國紐約州兒童保護監管升級
近期,美國紐約州擬對在線游戲平臺實施更嚴格的兒童保護監管,引發全球游戲行業高度關注。
根據紐約州州長辦公室披露的信息,新政策將重點針對以未成年人為主要用戶群體的在線游戲平臺,典型代表包括Roblox等UGC游戲平臺。
該監管動向旨在彌補現行聯邦層面《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案》(COPPA)在實際執行和新技術場景下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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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具體措施看,紐約州擬要求游戲平臺在多個關鍵環節加強合規義務:
一是強化年齡驗證機制,避免僅依賴用戶自主申報;
二是對未成年用戶賬戶啟用更嚴格的隱私默認設置,限制數據收集與對外展示;
三是對游戲內AI聊天、互動功能設置額外安全限制,以防止不當內容或潛在風險;
四是顯著提升家長在未成年人游戲行為中的控制權,尤其是對游戲內交易、虛擬物品購買等付費行為的事前或實時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該政策有可能以州法或強制性監管規則的形式落地。一旦通過,將成為美國州一級針對游戲平臺未成年人保護的標桿性立法,并可能被其他州效仿。
諾誠評論:
此次動向釋放出的信號是:兒童保護機制將逐步從“合規加分項”轉變為“市場準入門檻”,美國市場對“未成年人保護+平臺責任”的監管正從原則性要求走向技術和產品層面約束。
未來,需要出海美國的游戲企業在游戲產品設計階段即需注意嵌入年齡分層、家長控制、AI內容治理和消費限制等兒童保護機制。
04
游戲紅包激勵提現失敗,
玩家起訴充值退款被駁回
常某主張其通過觀看某游戲公司主播的直播宣傳,受“先消費再變現”“成為霸主領紅包分紅”等內容誘導,下載了手游《天啟圣源》并進行充值消費3918.51元。
常某認為游戲內設置的紅包提現等級和經驗值要求過高,導致其通過玩游戲領紅包賺錢的目的無法實現,要求游戲公司對其充值金額退一賠三。
游戲公司辯稱,常某已享受了充值消費的對應服務,常某有多次提現記錄。游戲平臺已通過頁面及協議明確公示提現規則,常某主張“未告知門檻”與事實不符;經驗值要求系合理運營規則,不構成顯失公平;所謂“主播欺詐”缺乏證據支持。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定,常某在游戲中進行充值系其自主選擇,而且游戲公司已經向其發放充值金額所對應的游戲道具。
其次,游戲公司關聯主播宣傳案涉游戲可以進行提現,而根據證據顯示常某在游戲中確有多筆提現記錄。
提現功能系該游戲的附屬功能,并非案涉網絡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玩家主要權利,游戲中對提現要求亦有明確展示,常某提交的證據尚不足以證明游戲公司就提現功能存在虛假宣傳或設置不合理門檻。
常某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游戲公司在本案中存在違約或欺詐行為,無法支持其退一賠三的訴訟請求。
本案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常某的全部訴訟請求,二審維持原判。
諾誠評論:
游戲公司設置“紅包提現活動”需要注意:
1.提現規則前置化公示:必須在游戲下載頁面、注冊流程及《用戶協議》中明確標注提現門檻,包括等級要求、時間限制等。
提現規則如有變更最好提前公告并同步外部宣傳渠道,以免引發“虛假宣傳”的爭議乃至訴訟。同時,活動規則的明確公示本身也是游戲公司應對客訴糾紛的“防護罩”,可以保障游戲公司自身的合法權益。
2.宣傳用語需審慎:禁止使用絕對化用語(如“無門檻”“100%提現”“玩了就能提現”)等,如有涉及“充值返現”等活動,更需注意宣傳話術有實際游戲規則支撐。
3.宣傳內容需落實:提現功能需與宣傳一致,若宣傳“紅包提現”,則必須在游戲中設置真實提現通道,避免用游戲道具或充值抵用券等來替代混淆概念。
游戲葡萄招聘內容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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