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多少人,不知道“婚內財產混同”是什么概念?
所謂財產混同,就是婚姻存續期間,你的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存款),和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工資、獎金)混在一起,離婚時沒法區分,最后不得不被拿出來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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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的恐怖程度,遠超你們想象!
肯定有姐妹要抬杠了:
“不就是婚前的錢和婚后的錢放一起嗎?錢是有數的啊!我婚前存5萬,離婚時攢到10萬,10減5不就剩我的婚前財產了?怎么會分不出來?”
有這種想法的姐妹,我舉一個例子,你就懂了:
假設你婚前有5萬個人存款(純私有,沒毛病);
婚后你每月工資1萬(這是夫妻共同財產,也沒毛病);
跟著我的思路走,別亂:
1. 剛結婚,家里要添家具,你從婚前5萬里花了2萬;
2. 下個月發工資,入賬1萬(共同財產);
3. 不巧親戚生病,你又從卡里花了4萬;
4. 之后你痛定思痛,5個月不花錢,硬生生攢回5萬。
重點來了:這時候你要離婚,卡里還是5萬,和你婚前存款數字一模一樣!
但你告訴我——這5萬,是你婚前剩下的錢,還是你婚后5個月攢的工資?
是不是懵了?根本說不清楚!
婚前的錢、婚后的錢,一進一出早就分不清你我,這就是財產混同!
我舉的這個例子,流水還只是短短幾個月。你們不妨想想,那些在一起生活十幾年、幾十年的夫妻,日常花銷、人情往來、房貸車貸,流水得有多亂?
就算是主審法官,也沒法一點點給你拆分清楚!分不清楚,就只能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拿出來平分!
? 我為啥天天勸你們這兩件事?
1. 結婚前,把婚前存款單獨存一張新銀行卡,千萬別和婚后工資、獎金混存,這張卡如果要用的話婚后也是只出不進;
2. 條件允許的話,一定要簽婚內財產協議,把婚前財產、婚后財產的歸屬,白紙黑字寫清楚。
不是我杞人憂天,是財產混同真的太容易發生,且一旦發生,損失根本沒法挽回!
而且這只是財產混同里最簡單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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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問問大家:
你結婚多久了?你手里的錢,還真的是你自己的錢嗎?
要是不確定,別抱有僥幸心理,可以把你的情況拎出來,我幫你算一算、查一查。
我是李曉娟律師,專注婚姻家事領域多年,有任何關于財產混同、婚前財產保護、婚內財產協議的疑問,可以在評論區提問,或者私我,我一一幫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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