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標一點,商品到家,確認收貨再付款;外賣下單,飽腹之后,月底統一結清賬……如今,“先買后付”已從電商購物的小眾選項,變身滲透外賣、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等數百個便民場景的消費“新風尚”。數據顯示,2025年我國“先買后付”貸款市場規模逼近萬億元,這股消費新模式的浪潮,正深刻改變著大眾的消費習慣。
不可否認,“先買后付”的出現,精準擊中了消費痛點,實現了多方共贏。對消費者而言,它補上了線上消費“不能試用”的短板,降低了決策門檻——同款衣服買三件試穿、糾結色號的口紅,不滿意退貨無需掏錢,極大提升了消費體驗;對商家來說,接入該功能后銷量普遍上漲,小紅書一家褲裝店銷量增幅超30%,直播間預售因不占用消費者資金,下單量也顯著攀升;對平臺而言,這項服務更是拉動用戶活躍度的“利器”,讓電商生態更具吸引力。與海外側重提升消費能力不同,國內的“先買后付”更像一劑“消費意愿激活劑”,在消費金融產品日趨成熟的當下,走出了一條本土化路徑。
然而,繁花之下,暗礁暗藏。“先買后付”的“無感支付”體驗,很容易讓人陷入“無感負債”的陷阱。更值得警惕的是,“先買后付”的兩種運行模式,風險系數天差地別:基于信用分的賒銷服務,逾期雖不影響央行征信,卻會降低信用分、影響后續免押金等服務;而消費信貸類模式,一旦違約不僅產生逾期費,還會影響個人信用,甚至面臨法律訴訟。
更令人憂心的是,部分平臺的“操作套路”,進一步放大了消費風險。默認開通服務、將“先買后付”設為優先選項、服務協議晦澀難懂、關閉入口藏得“深不見底”……這些行為看似是“為用戶便利著想”,實則是變相誘導消費,讓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背上債務。從宏觀層面看,消費貸類“先買后付”的快速擴張,還可能通過合作銀行滲透金融體系,累積系統性風險。
“先買后付”不是洪水猛獸,但也絕不是可以肆意揮霍的“免死金牌”。它是促消費的“潤滑劑”,但前提是必須系好監管與自律的“安全帶”。2024年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和《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已為行業劃定了合規紅線;上海市消保委等機構也發出倡議,要求平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在此基礎上,平臺更應壓實主體責任,不搞“默認開通”的貓膩,清晰披露服務規則與逾期后果;監管部門需強化常態化監管,將“先買后付”納入統一信用管理框架,設定額度上限,堵住“以支付工具之名行消費貸之實”的監管漏洞。
從“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到“先享后付”,消費模式的迭代,折射出經濟活力的迸發。但無論模式如何創新,“量力而行”都是消費者不可逾越的底線,“規范發展”都是行業必須堅守的準則。唯有監管、平臺、消費者三方同向發力,才能讓“先買后付”真正造福于民,成為拉動消費的持久動力。
作者:鄧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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