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接到用戶投訴“走著瞧旅行”官方商城拒絕未使用旅游卡退款,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12月23日,上海市的王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3年10月17日下午通過有贊平臺購買了2份版納旅行卡,共計支付1998元。在有效期內,她提前幾次溝通未能預約到合適的出行時間,現向商家申請全額退款,但商家拒絕。王女士認為,她只是購買了一個旅游卡,且未使用該卡,沒有參團,不存在對商家造成任何損失,也沒有使用過商家任何服務,實際未對商家造成任何其它損失,現要求申請全額退費。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走著瞧旅行官方商城暫未作出正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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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經社企業庫顯示,“走著瞧旅行”屬于走著瞧(杭州)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為穆陳勁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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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至今,“電訴寶”受理投訴中涉及的數字零售領域綜合電商用戶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走著瞧旅行”排名第3位。最新評級為“不建議下單”。除此之外,其他被投訴的類似平臺還有:去哪兒、飛豬、攜程、同程旅游、聯聯周邊游、途家、航班管家、如程、騎驢游、暢游、南方航空、華住酒店、蝌蚪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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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監測數據顯示,走著瞧旅行2025年至今投訴的問題主要包括退款、售后服務、霸王條款等,其中退款問題占比最高,達到了約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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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用戶投訴走著瞧旅游"云南風花雪月"產品未履行服務 以"超退款期限"為由拒絕退款
12月16日,湖南省的余女士向“電訴寶”投訴走著瞧旅游,稱其于2018年購買了“云南風花雪月”旅游產品4張共計2396元,但后續服務未實際履行。她多次申請退款,商家均以“已超退款期限”為由拒絕,且未提供有效解決方案。余女士指出,購買時商家未顯著告知退款期限及相關條款,侵犯其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長期占用款項拒絕退款更損害其合法權益。她已多次溝通無果,要求平臺全額退款。
【案例二】用戶投訴走著瞧"旅游預售卡"產品強制消費 未出行未使用卻拒絕退款
11月6日,福建省的林丹女士向“電訴寶”投訴走著瞧平臺。她于2023年5月購買旅游預售卡,因后期無時間出行且補差價不合理,要求退款被拒。平臺稱只能延期或改線路。林女士認為未出行、未使用理應退款,質疑此為“強制消費”與“圈錢”,并提到2021年青海訂單也因疫情未能出行,此前參團體驗亦不佳。要求對未出行行程全額退款。
【案例三】用戶投訴走著瞧"云南時光"產品霸王條款 未消費未產生成本卻拒絕退款
10月27日,河南省的丁女士向“電訴寶”投訴走著瞧平臺。她于2019年6月購買“云南時光”旅行產品,因長期無時間消費要求退款,客服以“超期”為由拒絕。丁女士認為此理由屬霸王條款,其未消費且旅行社未產生實際成本,依據最高院關于預付式消費的規定,應予以退款。要求平臺協助,退還599元。
【案例四】用戶投訴走著瞧旅行以"疫情"為由拒絕全額退款 未參團未產生成本卻要扣除30%
10月21日,廣東省的郭女士向“電訴寶”投訴走著瞧旅行平臺,稱其自2018年起累計預付6888元訂購旅行產品,因疫情等原因一直無法出行,多次申請退款未果。今年因經濟困難再次聯系客服,對方表示只能退70%,需扣除30%費用。郭女士強調自己從未參團,未讓平臺預訂酒店門票等產生實際成本,認為扣除費用不合理,要求平臺全額退還預付金。
【案例五】用戶投訴走著瞧旅行官方商城"霸王條款"致旅游卡無法使用 要求全額退款
10月16日,上海市的劉女士向“電訴寶”投訴走著瞧旅行官方商城,稱其2022年雙十一預訂的騰沖、三亞兩條旅游線路預付定金4413元,因疫情無法出行。2024年底咨詢退費時,客服稱只能延期不能退款。2025年10月,她計劃使用三亞線路,但客服表示過年期間開團信息需提前一個月才公布,并稱若買不到機票可調整線路。劉女士認為此規定不合理,若無法購買機票則線路無法使用,提出全額退款。客服最初僅同意退40%,她拒絕并要求100%退款,認為平臺設置“霸王條款”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
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運行13余年來,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影響1億+網絡消費用戶,新系統實現一鍵投訴、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實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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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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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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