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接到用戶投訴飛豬平臺多收機票差價且承諾退款后反悔,客服前后說法矛盾;退改簽處理延誤致行程受阻,退票金額協商未果;"不可取消"酒店訂單涉嫌霸王條款,因中日局勢緊張要求全額退款遭拒;租車服務對接缺失致無法提車,退單重訂產生額外損失等問題。
12月30日,焦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5年12月通過飛豬平臺為一名60歲老人購買了北京-珠海往返機票。購票后,他咨詢客服確認該乘客符合南方航空"55歲以上優惠票價"政策,但平臺在出票時存在多收費情況。2025年12月6日,飛豬客服在聊天中明確回復:"目前核實確實也是出票時有票價波動,多收您148元,可以在航后申請退差",并承諾"核實的記錄也為您備注"。焦先生于行程結束后再次聯系客服申請退款,客服卻以"平臺并未多收您的金額,故無法退差"為由拒絕履行承諾,前后說法矛盾,且未提供合理說明。
焦先生認為,平臺客服已明確承認多收148元差價并承諾航后可退,其依約在行程結束后申請,卻遭無理拒絕,前后客服答復自相矛盾,嚴重損害消費者信任,涉嫌虛假承諾。同時,南方航空明確設有55歲以上旅客優惠,平臺在出票時未按優惠票價執行,多收費用后拒不退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其訴求是要求飛豬平臺立即依約退還多收的148元機票差價至原支付賬戶,并對客服前后不一、拖延推諉的服務行為予以解釋并改進,希望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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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經社企業庫顯示,中公教育隸屬于浙江飛豬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為莊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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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至今,“電訴寶”受理投訴中涉及的數字生活中在線旅游領域用戶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飛豬”排名第2位。最新評級為“不建議下單”。除此之外,其他被投訴的類似平臺還有:去哪兒、走著瞧旅行、攜程、同程旅游、聯聯周邊游、途家、航班管家、如程、騎驢游、暢游、南方航空、華住酒店、蝌蚪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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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監測數據顯示,飛豬2025年至今投訴的問題主要包括退款問題、網絡欺詐、其他、訂單問題、霸王條款、售后服務、客服問題、信息泄露、虛假促銷、高額退票費等,其中退款問題占比最高,達到了約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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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用戶投訴飛豬平臺退改簽處理延誤致行程受阻 退票金額協商未果
12月18日,上海市的李先生向“電訴寶”投訴飛豬平臺。他稱因CX738航班延誤,收到平臺短信鏈接后多次嘗試改簽、退票均失敗。平臺稱次日無艙位,改簽至11月8日需補差價3000多元,而當天該航班在售票價僅1700多元。因平臺處理拖延,他無法按原計劃出行,只能退票。李先生要求退一半票款,但平臺僅同意退1006元。他認為平臺處理不當導致其行程受阻,要求全額退票、賠償50元漫游話費及當事人道歉。
【案例二】用戶投訴飛豬平臺那美旅行旗艦店涉嫌詐騙 購票后拒絕退款且要求境外報案
12月14日,溫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在飛豬平臺“那美旅行旗艦店”購買3張新加坡環球影城門票后遭遇詐騙,金額2157元。事發后,平臺與商戶均拒絕退款,并告知需前往新加坡報案方可處理。溫女士認為該要求不合理,因其受騙及報案地均在北京,且警方已立案,證明事件屬詐騙性質。她要求平臺或商戶退款,并請求協助維權。
【案例三】用戶投訴飛豬平臺"不可取消"酒店訂單涉嫌霸王條款 因中日局勢緊張要求全額退款遭拒
12月9日,上海市的丁女士向"電訴寶"投訴飛豬平臺,稱其預訂的日本北海道酒店(2026年2月入住)因當前中日局勢緊張而希望取消,但飛豬以其訂單為"不可取消"為由拒絕全額退款6651.34元。丁女士認為外交部已提醒公民避免前往日本,屬不可抗力,且"不可取消"條款屬于霸王條款,侵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要求平臺依據相關法規予以全額退款。
【案例四】用戶投訴飛豬平臺"保障100%出行"承諾未兌現 出票失敗致行程受阻且賠償推諉
11月24日,海南省的馬女士向"電訴寶"投訴飛豬平臺,稱其預訂三亞至天津機票時,訂單注明“保障100%出行”卻未能出票,導致其行程被迫改期。她要求賠償1000元誤工費。平臺雖一度同意賠償,但在其提交工資條后,又要求提供公司蓋章證明等額外材料,并以她在異地不便提供為由拖延處理,至今未履行賠付義務。馬女士認為平臺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要求立即賠償。
【案例五】用戶投訴飛豬平臺租車服務對接缺失致無法提車 退單重訂產生額外損失
11月9日,譚天弘先生向“電訴寶”投訴飛豬平臺。他稱2025年9月在平臺預訂租車服務時,誤填手機號致提車無法驗證。平臺客服稱因未與租車公司對接,無法修改信息,建議其退單重訂。但退單后原車輛已無,他被迫加價約1000元預訂更貴車型。譚先生認為平臺未能妥善解決問題,導致其產生額外損失,違反相關法規,要求賠償差價950元。
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運行13余年來,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影響1億+網絡消費用戶,新系統實現一鍵投訴、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實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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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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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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