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好多人揪著陳行甲在公益組織領七十萬年薪不放,覺得做公益的就該清貧。結果轉頭,老俞就給他開了一百五十萬的年薪。這一下,可把好多人給看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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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換個角度想想,這事兒其實特明白。那些貪官,在位時拼命撈錢,看著是精明,可最后呢?不是進去了,就是整天提心吊膽。他們是用一輩子的前途和名聲,換了一筆見不得光的“快錢”,這筆買賣,血虧。
陳行甲走的是另一條道。他當縣委書記時,是什么誘惑都有,可他偏不伸手。有人說他傻,可現在看來,這才是真精明。他把“清廉”、“靠譜”、“敢干事”這些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當成了自己最寶貴的“本錢”,一點一點存了起來。他當年拒絕的那些黑錢,怒懟的那些歪風,都成了今天他身上最閃亮的標簽。
現在這“本錢”到期了,開始“分紅”了。俞敏洪為什么愿意花這個錢?他買的,不是陳行甲這個人,而是他背后那份千金難買的信譽、那份深入基層的經驗、還有他積累了大半輩子的公眾信任。這份年薪,是市場對他前半生所有堅持的合法定價和遲來回報。
所以,跟那些栽了的貪官比,陳行甲的成功才叫高級。他證明了:守規矩、干實事、愛惜羽毛,不僅不虧,反而可能是一個人最劃算的“長期投資”。他當年的“傻”,成就了今天既能繼續做公益、又能體面掙錢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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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敏洪和陳行甲這一聯手,給社會提了個醒:別再覺得“清官活該受窮”了。一個好人、一個能人,他的價值就該得到陽光下的、堂堂正正的回報。這不但不丟人,反而應該鼓勵——只有這樣,才會有更多人愿意去當那個“傻傻”堅持的好官,因為大家看明白了,這條路,最終走得通,也走得亮堂。
最后要說的是,當清官到底虧不虧?陳行甲的年薪150萬,給出了一種頂級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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