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月21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涉嫌執行內亂重要任務的前國務總理韓德洙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他執行內亂重要任務等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3年,并在宣判后當庭收監。
韓德洙是尹錫悅政府首位因與內亂相關嫌疑而被判有罪的官員,也是韓國憲政史上首位在法庭被直接收監的前國務總理。
法院明確認定緊急戒嚴為內亂
法院方面還在判決書中明確認定,2024年12月3日,時任總統尹錫悅宣布緊急戒嚴的行為屬于“自上而下的內亂行為”。
法院方面指出,在緊急戒嚴過程中,尹錫悅不僅發布了違憲、違法的戒嚴令,還動用了軍方和警方人員對國會、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等機構實施封鎖、進行出入管制和搜查,上述行為符合韓國《刑法》中規定的內亂構成要件。這是韓國司法機關首次直接適用《刑法》中規定的內亂罪條款對緊急戒嚴事件作出判斷。
法院認定韓德洙多項罪名成立
法院方面還認定,韓德洙在緊急戒嚴過程中承擔了多項關鍵角色,包括:
企圖賦予戒嚴“通過國務會議的合法性”,在戒嚴宣布前建議時任總統尹錫悅召開國務會議,并催促部分國務委員出席;
未履行阻止戒嚴的憲法義務,放任非法戒嚴發生;
在戒嚴后與時任行政安全部長官李祥敏商議對特定媒體實施斷電、斷水措施的執行方案;
在國會通過解除戒嚴決議后,延遲召開解除戒嚴的國務會議等。
法院提議增加執行內亂重要任務罪名
韓國內亂特檢組起初以“協助內亂頭目”為由對韓德洙提出起訴,但在法院方面的要求下,特別檢察組修改起訴書,追加了“執行內亂重要任務”的罪名。
法院方面認為,韓德洙不僅涉嫌單純地幫助犯罪,還涉嫌了解內亂計劃并積極付諸實施。
此外,法院方面指出,內亂罪在法律上僅分為內亂頭目、指揮者和重要任務執行者,不適用一般意義上的協助犯的概念,應以“執行內亂重要任務”罪名論處。
檢方要求量刑15年
法院從重判決23年
法院方面指出,作為時任國務總理,被告負有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并實現憲法秩序的義務。但韓德洙卻在認為“內亂可能成功”的情況下,最終選擇無視自身憲法責任,作為內亂一員參與其中。
法院方面還指出,在緊急戒嚴被解除后,韓德洙不僅沒有以國務總理身份查明內亂真相并承擔相應責任,反而在事后為了維護個人安危,隱匿與緊急戒嚴相關的文件,并為制造“戒嚴程序合法”的假象,參與制作虛假公文后又予以銷毀,同時還在憲法法院總統彈劾審判中作出虛假證言。
內亂特別檢察組此前在結案庭審中要求法院判處韓德洙有期徒刑15年,而法院最終判處他有期徒刑23年,顯示出對其責任程度的嚴厲認定。
此次判決被視為韓國司法史上的重要節點,不僅首次確認緊急戒嚴構成刑法意義上的內亂,也標志著對前政府核心人物的司法追責進入新階段。
(總臺記者 張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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