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程序員之死,近日在網上甚是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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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廣輝,32歲,猝死。他是程序員,這在搶救記錄中成為了“既往史”。
在公司里,他被晉升為部門經理,猝死前一周的工作日,他最早到家時間為21:38,最晚為22:47。猝死當天是周六,部門有4項工作任務到了截止日,他打開過公司OA系統。搶救期間,他被拉入了一個工作群內。死亡后,有不知情的同事發來消息,拜托他“要把這個改下”。
看到這樣的新聞是很痛心的,高廣輝的猝死是一個令人惋惜和憤慨的悲劇,其生前的奮斗史、極高的工作強度以及事發時和事后仍被工作信息纏繞的細節,觸動了社會對于職場健康和工作生活平衡的敏感神經。
勞逸結合這樣的要求在高廣輝的單位很可能并沒有有效的落實,人成了牛馬,尤其是有用的人成了牛馬,不分白天和黑夜。這時我很自然地想到馬云的“福報”說。
2019年馬云曾說過:“今天中國BAT(百度、阿里、騰訊)這些公司能夠996,我認為是我們這些人修來的福報。”
馬云稱,“這個世界上,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成功,都希望美好生活,都希望被尊重,我請問大家,你不付出超越別人的努力和時間,你怎么能夠實現你想要的成功?”
馬云說的對不對,我認為很對,成功的人說什么都對。但現在的問題,對于個人來說要不要身體,對國家來說要不要好好執行勞動法?把身體搞好了,算不算福報?遵守勞動法,算不算福報?
據新聞,120院前醫療急救病歷中,既往史中提及“程序員經常熬夜”。在轉院至廣東省第二中醫院后,既往史標注“患者家屬訴患者為程序員,平時工作強度大壓力大”。看到這些描述,還是挺心痛和憤慨的。當勞動者長期處于高強度勞動和緊張,身體搞垮那是必然的。
我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此處科普,我國法律未規定一周必須休二)在高廣輝的單位里有沒有做到這些基本規定?非常慶幸的是,今天還有這個新聞話題——#程序員猝死涉事公司當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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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啊,對這樣的公司要好好調查。馬云說的“福報”無非就是你多努力,有努力的機會,才會有更多的收入,更大的成功,這話當然不錯。但在“福報”的同時我們也得考慮和追求勞動者的健康和社會責任。996是福報,這毋庸置疑,但更好的福報是有好身體享受福報。
勞動者的健康自不必說,社會責任我再重點強調強調。社會責任最重要的一條是促進就業。
在就業上,現在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澇的澇死,旱的旱死,忙的忙死,閑的閑死。當下最需要是平衡發展,讓每一個人都有事做,有飯吃,這是最重要的。為此,我認為必須執行好勞動法,不得任性加班,在一個單位里也不允許收入差距過大,不允許將收入和成績嚴重掛鉤——掛鉤可以,但不能嚴重。
收入上當出現“上不封頂”的傾向時,在企業里必然形成你追我趕,誰也不服誰的內卷。為什么在公務員隊伍里很少出現像程序員行業里的那么卷的現象呢?原因很簡單,公務員隊伍里上下收入差距小,混的和干的收入懸殊不大,相對而言比較平均主義,當然就沒那么拼了。
實際上,不要說程序員了,就是做自媒體的猝死的也不少,猝死的基本上都是很拼的。律師中英年早逝的也不少。說到底都是太卷太拼造成的。
行業里都搞大鍋飯肯定不行,但把收入完全和業績掛鉤同樣不行。企業要容忍勞動者摸魚,企業要限制少數人通過極端的拼和卷來賺取高收入。當能者多勞、多勞多得成為風氣,勢必迫使少數人陷入加班,很辛苦很辛苦,最終導致積勞成疾。
而能者多勞又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那就是限制了新的就業,企業不愿意招納新的勞動者,也不愿意培養勞動者了。這就是社會責任的缺失。
所有我認為,人社部門要做點正事,要了解企業的加班情況,認真調查研究,但凡加班很激烈、頭部員工收入又豐厚的企業,要嚴格執法,該重罰的重罰,該通報的通報,該停業的停業,要通過這些重罰手段迫使企業降低頭部員工的工作量(同時降低收入),招錄更多的勞動者,培養更多的技術人才。
活不能讓少數人做,錢也不能讓少數人賺。有活大家做,有錢大家分,這才是正確的就業方向,用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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