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燕果自2010年起執業,主要執業方向為刑事辯護、民商事訴訟、公司綜合治理。曾帶領團隊承辦案件逾800件,成功辦理相關案件400余件。典型案例有劉某尋釁滋事罪案、廖XX與楊XX離婚后財產糾紛案。
專注民行領域
袁蘇律師2019年正式進入律師行業,擁有多年法律行業經驗。一直專注于民事和行政法律領域,在民事案件方面,經手過建設工程、各類合同糾紛、婚姻家事、人身損害、勞動糾紛、知識產權、工傷賠償等多種類型;行政案件方面,處理過征收、行政復議及訴訟案件。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逾56件,其中民事、行政相關案件五十余件,尤其專精于合同類、建設工程類案件,占比約60%。
擔任企業顧問
袁蘇律師長期為多家國企和民營企業擔任法律顧問。在日常工作中,他幫企業審核合同、把控法律風險,同時處理各類訴訟代理事宜。憑借其在法律領域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為企業發展筑牢法律防線,確保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避免潛在的法律糾紛,為企業的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處理人身損害案
2024年某日,李X騎行電動自行車行經某施工路段時,因路面施工遺留溝槽摔傷,診斷為右側脛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當地水利資源局確認事發路段為施工區域,因施工方未及時硬化溝槽、恢復原狀致李X摔傷。袁蘇律師接受委托后,經閱卷、核實證據,確定爭議焦點為侵權責任主體界定及責任比例劃分。他認為施工方未依法設置警示標志及防護措施,應承擔侵權責任;項目業主方未及時排查隱患,存在管理過錯,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于是將施工方、業主方列為共同被告起訴。
案件調解結果
在訴訟過程中,關于責任承擔比例,袁蘇律師主張施工方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本案開庭審理后,經法院主持調解,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方一次性賠付原告李X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85000元,各方就本案糾紛一次性了結,互不追究其他責任。袁蘇律師通過專業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代理工作,為當事人爭取到了合理的賠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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