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安全生產考核巡查組第八組(以下簡稱“考核巡查組”)進駐河北滄州開展安全生產專項考核巡查工作。結合河北省近年安全事故案例及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巡查組聚焦漁業船舶、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危化品、工貿企業五大重點領域,深挖細查各類安全隱患,不僅曝光了企業層面多項違規問題,更直指地方監管執法“寬松軟虛”的突出短板,為當地安全生產工作敲響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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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巡查采取“實地核查+資料調取+現場問詢”相結合的方式,深入企業生產一線、漁港碼頭、輸油站點等關鍵場所,精準排查安全風險點,一批隱蔽性強、危害性大的安全隱患被逐一揪出。
高壓作業防護缺位,電力隱患風險疊加。在泰通線纜有限公司,考核巡查組隨機抽查高壓實驗室作業人員防護裝備時發現,兩名電工佩戴的均為普通型安全帽,與高壓作業所需的絕緣防護標準嚴重不符。“高壓環境下一旦發生放電,普通安全帽無法抵御沖擊,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巡查組專家當場指出問題核心。同時,實驗室配備的驗電器未按規定定期校驗,車間配電柜內所有相線統一采用藍色標識,未遵循行業顏色區分標準,且相間未安裝隔弧板與隔離護罩,既易引發操作失誤,又會在開關操作時因電弧擴散放大安全風險,多重隱患給生產安全埋下“定時炸彈”。
漁業船舶設備老化,監管機制運行不暢。巡查組先后對滄州廖家洼漁港、南排河漁港、岐口漁港等重點漁港開展拉網式檢查,發現多艘漁船的求生消防設備存在明顯老化失效問題。其中,廖家洼漁港一艘漁船左舷救生圈的可浮救生索風化嚴重,抗拉強度大幅下降,無法滿足應急救援需求;南排河漁港某漁船機艙消防水管銹蝕破損,消防箱內未配備水柱、水霧兩用型水槍,難以應對不同類型火情;岐口漁港一艘漁船的機艙滅火器未按周期完成年檢,底部銹蝕痕跡明顯,滅火效能存疑。此外,巡查組還發現,滄州市漁業船舶船籍港與靠泊港共管機制落實不到位,對異地作業的本籍船舶和外來靠泊船舶監管存在盲區,部分核載10人以上的漁船未建立單獨名冊,分類管控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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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區域管控疏漏,企業主體責任懸空。在滄州某輸油站檢查時,巡查組發現多項重大安全隱患:消防監控室違規設置在原油罐區附近的消防泵房內,而該站原油罐中原油硫化氫含量較高,一旦發生泄漏風險,監控室人員安全將受到直接威脅;部分靜電消除器處于故障狀態,站控室未按要求配備氣體型滅火器,無法應對易燃易爆氣體泄漏場景;更值得警惕的是,企業竟未將原油罐區辨識為高風險區域,風險防控缺乏針對性。
巡查組專家表示,該企業雖定期開展隱患排查,但流于表面、流于形式,未及時發現靜電消除器故障、滅火器選型錯誤等顯性問題,本質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負責人與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風險辨識能力嚴重不足。更令人揪心的是,巡查組調取該企業近兩年監管資料后發現,當地監管部門2024年累計對其開展18次安全檢查,結果均為“未發現問題隱患”,與此次巡查短時間內查出的多項隱患形成鮮明反差,暴露出地方監管執法“寬松軟虛”、履職不到位的突出問題。
針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考核巡查組當場向企業及屬地監管部門提出整改要求。對相關企業,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操作規程,全面開展高風險區域專項風險辨識,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機制,確保重大隱患動態清零;對地方監管部門,建議聯合應急、消防、環保等部門開展跨領域聯合執法,強化監管震懾力,同時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提升其風險防控與隱患排查能力,切實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目前,考核巡查組已將此次檢查發現的所有安全隱患及監管問題移交屬地政府,明確要求責成相關部門與企業限期落實整改責任,舉一反三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堅決杜絕同類問題重復出現,切實守牢安全生產底線,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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