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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歌
儀門前的石獅靜默對視了六百五十年,大堂上“明鏡高懸”的匾額見證過無數五品知縣的升堂斷案。
這座中原保存最完整的明代縣衙,藏著一個王朝基層治理的鮮活切片。
這便是葉縣縣衙。
葉縣縣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正值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大力恢復統治秩序的時期。
作為開國皇帝整頓吏治、重建官僚體系的重要舉措,這座縣衙的興建本身便承載著特殊的歷史意義。
按照明代官制,全國知縣一般為七品官銜,而葉縣知縣卻為五品。
明代將全國的屬縣分為上、中、下三等,葉縣因地域寬廣,由漢代的葉縣、昆陽、紅陽、舞陽四縣合并而成,形成了一處地域廣闊的行政單元。
更為關鍵的是,葉縣每年上繳賦稅超過十萬石,這在以農業稅為主要財政來源的明代,是一筆可觀的財政收入。
加之葉縣地處南北交通要道,在“畿、望、緊、赤”的縣等劃分中處于“緊”的位置,戰略地位重要。
多重因素疊加,使得這里的縣令多由同知銜的五品官擔任,縣衙的規格自然也比普通縣衙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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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著名文人黃庭堅與這里有著不解之緣。
1067年,黃庭堅進士及第后,初入仕途便來到葉縣任縣尉,開始了他的仕宦生涯。
縣衙內存有黃庭堅留下的珍貴文化遺產。
院內立有宋太祖御制戒石銘石碑,即為黃庭堅所書。
清同治年間,知縣歐陽霖為紀念這位文化巨匠,在臥羊山修建了黃文節公祠,并專門索來黃庭堅晚年為皇帝書寫的書法作品《幽蘭賦》,將其勒石刻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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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蘭賦》碑刻堪稱葉縣縣衙的鎮館之寶。
這組碑刻共十二塊,以大字行書刻成,大小錯落有致,大字逾尺,小字盈寸,整體和諧統一,極富韻致。
碑文書法在黃庭堅原有的奇崛挺拔風格基礎上,更顯蒼勁有力,飄灑俊逸。
書法界評價其有“大珠小珠落玉盤”的意境,是黃庭堅晚年大字行書的得意之作,堪稱我國書法史上的藝術珍品。
1919年,項城田作霖又為碑刻添刻了黃庭堅畫像。
畫像碑與《幽蘭賦》碑并立,珠聯璧合,相得益彰,成為縣衙內最具文化價值的景觀之一。
游客在此不僅能感受古代官署的莊嚴,更能領略中國傳統書法藝術的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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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是縣衙的核心建筑,也是知縣舉行重大典禮、審理重要案件的地方。
葉縣縣衙的大堂面闊五間,進深三間,采用九檁抬梁式結構,屋頂覆以灰色筒瓦,顯得莊嚴肅穆。
大堂正中央懸掛著“明鏡高懸”匾額,下方是知縣的公案,左右兩側陳列著“肅靜”、“回避”等儀仗牌。
大堂前設有月臺,是舉行儀式時官員站立之處。
大堂內還陳列著三百多件(套)文物,其中七十多件為國內所僅有,包括明代的刑具、文書、官服等,為研究明代司法制度提供了實物資料。
葉縣縣衙如同一部立體的史書,每一塊磚石、每一處雕刻都在訴說著過往的故事。
當游客穿過儀門,走在大堂前的青石路上,腳下的每一步都踏在六百五十年的歷史積淀之上。
這座五品縣衙不僅是一座建筑遺存,更是中國古代縣級政權運作的鮮活標本,是南北文化交融的實物見證,是廉政傳統與書法藝術的共同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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