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鄭州到樂山,相隔千里的兩家餐館,皆因“免費加面”四個字接連引爆輿論。一邊是遼寧游客邢先生遠赴四川樂山夾江旅游,被“免費加面”招牌吸引進店,二次續面時遭3元收費、言語爭執后報警,還疑似遭遇民警偏袒與商家威脅;另一邊是三女帶四孩三次續面遭拒,老板怒懟網友致店鋪關停。兩起事件看似都是“一碗面的較真”,實則戳中了商家宣傳誠信、基層調解公正、異地消費權益的三重痛點,網友吵得不可開交的背后,是對“規則清晰”與“待遇公平”的集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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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加面”的招牌,在餐飲市場本是吸引顧客的暖心福利,卻因表述模糊淪為糾紛導火索。樂山涉事餐館的招牌上,“免費加面”四字隔著三米都能清晰看見,卻未標注任何“僅限一次”“二次加收費用”的補充說明。2026年1月25日,遼寧游客邢先生與家人被這一招牌吸引進店,點了10元一碗的面,第一次續面時店家毫無異議,順利提供了續面,邢先生當時還稱贊其為“良心小店”。可當他提出第二次續面時,店家突然變臉,不僅將碗收走,還提出要加面需額外支付3元,理由是“小本經營,承受不了無限續面”,并強調“大家都默認只能加一次” 。
無獨有偶,鄭州面館老板此前承諾“免費續面管飽”,卻在三名成人帶四名兒童三次續面時拒絕,稱規則僅適用于“一人一碗”場景,雙方對“續面對象”的理解產生巨大分歧。這種模糊宣傳并非個例,卻直接觸碰了《廣告法》中“廣告內容必須真實、準確、清晰”的底線,也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經營者“以顯著方式標明服務內容和限制條件”的要求。
網友對此爭議激烈:支持消費者的聲音認為,“商家沒說清限制,就該按字面意思兌現,這是誠信問題”“玩不起就別搞噱頭,提前寫清楚規則很難嗎”;站在商家角度的網友則辯解,“10元一碗面利潤可能只有2-3元,多次續面會虧本,顧客該有分寸”;還有中立觀點指出,“‘免費加面’默認一次是行業潛規則,但潛規則不能替代明確告知,商家有義務把規則說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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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事件的升級,都與調解環節的處理方式密切相關。樂山事件中,邢先生因商家臨時加價提出要撥打12315投訴,沒想到商家搶先報警,稱遇到“態度惡劣的外地客人”。民警到場后,一句“3塊錢都不出嗎?都不夠我油錢”的吐槽,瞬間讓邢先生感到被歧視,覺得民警“偏袒本地人”——他從遼寧飛四川花費近2000元路費,并非差3塊錢,而是咽不下“被誤導還被指責”的氣。視頻中,民警還要求邢先生“不要錄我”,并提出自己墊付3元續面費,言語間透露出對這起“小額糾紛”的不耐煩 。
現場圍觀的本地人中,有人指責邢先生“白嫖”“小題大做”,甚至喊著“拿10塊錢給他讓他走”。孤立無援的邢先生為了安全,只好拿著商家退還的10元餐費匆匆離開。雖然后來有警官電話致歉,承認當時表述不當,但那句“不夠油錢”的言論已引發全網熱議 。而鄭州續面事件中,民警調解后雙方達成和解,商家卻轉頭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陰陽”顧客為“七匹狼”,違反調解協議導致矛盾再次激化。
基層調解本應是化解矛盾的“潤滑劑”,卻在兩起事件中顯現出偏差。網友對樂山民警的言論批評道:“調解應中立公正,不能用‘錢少事小’否定消費者的合理訴求,3塊錢背后是權益問題”“游客異地維權本就弱勢,民警的態度直接影響城市口碑”;也有網友理解民警的辛苦,“出警處理小額糾紛確實耗時耗力,但言語表達需更得體”。更有聲音指出,“一句不當言論可能比3塊錢本身更傷人,破壞的是游客對當地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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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續面糾紛的后續發展,更凸顯了雙方處理方式的重要性。樂山事件中,邢先生將視頻發到網上后,涉事面館老板并未反思自身問題,反而通過私信和電話聯系他,提出愿意支付500元“補償”,條件是刪除視頻、停止發聲。這波“花錢買口碑”的操作引發網友更強烈的憤怒:“一開始不誠信,出事了不想著道歉整改,反而想用錢壓下去,格局太小了”“500塊就想收買公道?游客爭的不是錢,是尊重”。邢先生果斷拒絕了這筆錢,他表示自己只想要老板公開道歉,并把“免費加面僅限1次”的規則明明白白寫在招牌上。
更讓邢先生氣憤的是,視頻曝光第二天,他還收到了商家發來的威脅私信,這讓原本只是維權的他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 。好在1月27日當地部門及時介入,網信辦明確指出面館“免費加面”的招牌存在明顯誤導嫌疑,夾江市監局也已立案調查,將依照《價格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處理。
鄭州事件的演變則更為極端,面館老板不僅在社交平臺辱罵網友,還發布含未成年人的視頻引發網暴,最終導致店鋪被大量差評淹沒,被迫拆招牌、閉店,名下關聯企業也陸續注銷,5年心血付諸東流。消費者的維權方式同樣引發討論:邢先生選擇報警和曝光視頻,鄭州消費者則在和解被破壞后堅持起訴,要求商家道歉賠償。網友認可“維權是消費者的權利”,但也提醒“維權需理性,避免過度糾纏”;同時呼吁,“商家遇到糾紛應正面溝通,而非威脅或網絡對線,情緒化處理只會讓事情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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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續面風波,本質上是規則意識、誠信精神與溝通方式的多重缺失。對商家而言,“免費加面”這類宣傳需做到清晰明確,把次數、對象、限額等規則標注清楚——既可以像網友分享的米線店那樣,明確寫著“免費續米線1次,二次加收2元”,也可以直接注明“僅限續面1次”,既是遵守法律規定,也是避免糾紛的根本;對調解人員來說,中立公正的態度、得體專業的表達是化解矛盾的關鍵,不能因糾紛金額小就忽視當事人的權益感受,尤其面對異地消費者,更應守住“公平公正”的底線,避免引發地域歧視的誤解;對消費者而言,理性維權的同時,也應體諒商家的經營壓力,避免過度解讀規則,但遇到明顯的誤導消費和權益侵犯時,也不必因金額小而選擇妥協。
消費市場的公平有序,從來不是單方面的妥協,而是商家誠信經營、監管部門規范引導、消費者理性維權的“雙向奔赴”。樂山作為知名旅游城市,每年接待數百萬游客,一碗面、一次調解看似微不足道,卻可能成為游客對城市的“第一印象”。希望這兩起“一碗面引發的爭議”,能讓更多經營者意識到清晰宣傳的重要性,讓基層調解更具溫度與專業性,也讓每一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切實保障,不再為“免費加面”這樣的小事陷入爭執與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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