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4日,歷經四次層報最高人民法院,太原迎澤人民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張寶財犯合同詐騙罪不能成立,依法宣告逝者張寶財無罪。
![]()
太原迎澤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逝者張寶財無罪
![]()
張寶財的孫子(左二)辯護律師李金寶(左一)、李長青律師(左三)
李長青律師稱,本案在2020年前后開始做申訴準備,閱卷、辯護就費了很大周折,2023年8月25日,太原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本案進行再審,法官們也承受了很大壓力。
助理一封告白信拉開伸冤序幕:這么一等就是八年
李長青律師回憶這起案件的緣由:“我的助理張坤宇大學畢業跟我干了兩年,離職以后才告訴我他家有一起冤案,他爺爺張寶財2007年在山西被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那時候他還很小。2012年他爺爺因病屈死獄中。合同的上家發包方孫某明明存在且有視頻為證,后被北京大興法院判刑,山西的判決對此視而不見,認定張寶財虛構業務,執意判決張寶財有罪。家里人對于申訴持有不同意見,我表示堅決支持”。
![]()
李長青律師與助理張坤宇聊天截圖
張坤宇開玩笑說,“家里沒點事誰會選擇做律師”?張坤宇曾在2018年10月到2020年10月跟著李長青律師學習法律。在離職的時候,以書面的形式給李長青律師寫了一封信,全盤托出學習法律的就是為了幫爺爺伸冤。
從小在高墻大院里會見爺爺,張坤宇跟山西結下了20余年的冤案的不解之緣。
“2011年夏,最后一次會見其爺爺,精神狀態非常好,并且囑咐考上好大學,等著他回來,看著他東山再起。2011年北京這邊傳來真兇落網的消息,當時案子正在重新調查,山西獄警還祝賀我爺爺張寶財很快就能回家了。沒想到,案子重新調查,爺爺一下子說走就走了。2012年我抱著爺爺的骨灰盒從山西回到河北料理后事,案情就此不了了之,我父親也因為此受到影響”。張坤宇說道,“那一年我17歲,心里發誓一定會討個真相”。
大學畢業后,張坤宇跟從李長青律師學習法律,周末還報考了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期間跟著李長青律師接觸過不少刑事案件,其中不乏知名案件,比如李志強案、吳春紅案等等。李志強案是唐山檢察院撤回起訴,而吳春紅案經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告吳春紅無罪。
“跟著李長青律師學習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認為李長青律師為人正直,有處理冤假錯案的能力”。張坤宇說,“從小在高墻大院目睹過太多生離死別,感受過太多的人情冷暖、悲歡離合”。
2020年8月,張坤宇聯系了太原市迎澤人民法院要求申訴閱卷,檔案室開始并沒有為難,電話里說讓近親屬提交委托材料即可。這一步,張坤宇為此至少等了八年時間。
閱卷難、立案難,偵查卷曾一度“離奇”失蹤
談起案件申訴,李長青律師回憶,“當初申訴的第一關就是閱卷,迎澤法院的郝法官和檔案室的白法官一開始說案卷都找出來了可以查閱,但隨即變卦說沒有偵查卷,氣得我在電話里痛斥他們,旁邊的人不知道我為什么這么大火氣。經過很多波折,終于在當地檢察院找到了偵查卷”。
![]()
李長青律師微博截圖
后來,辯護律師查閱了全部案卷后,進一步理清事實,發現此案屬于詐騙案的“真兇再現”,經律師團隊研討、前后形成數萬字法律意見。申訴書中明確認為原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事實不清、定罪證據不足,存在大量明確指向孫某的證據的基礎上,未依法對孫某信息進行調查,做出有罪判決嚴重錯誤;現有新證據北京大興案件亦證明孫某為本案實際真兇,提請法院對作出再審的決定。
![]()
太原中院再審決定書
2023年8月25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張寶財犯合同詐騙罪一案進行再審,案件露出一絲曙光。
做居間人被指合同詐騙被判14年,服刑期間突發疾病去世
據了解,張寶財在2000年前后,為外籍華人孫某及孫某實控澳洲公司、北京公司的代理商,協助孫某及孫某實控多家公司推廣國際隔離柵欄加工項目,收取分包商費用后,交由孫某及孫某實控多家公司。后來,項目未能推進,孫某以“國際金融危機”為由挪用資金,導致多名投資人損失。
![]()
張寶財生前照片
2006年,張寶財的下家太原的柳某等四人見退款無望,向太原市迎澤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控告張寶財詐騙,然而只字不提孫某及孫某實控多家公司。隨后,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以“太原迎澤區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沒有孫某及澳洲和北京相關公司”為由對張寶財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60萬元。張寶財上訴到太原中級人民法院,居然還被以盜竊為案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1年,北京市大興區司法機關審理孫某詐騙一案,查明孫某個人實施詐騙,了解到代理商張寶財被判刑情況,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偵查人員遂前往山西會見張寶財,數月后,張寶財在晉城監獄服刑期間突發疾病去世。
據了解,張寶財本人及律師在當年多次提到并提供了大量書面、視頻證據證實孫某以及澳洲和北京的相關公司事實存在,同時也證明了張寶財沒有實際占有相應的合同款。但是,自2006年太原偵查至二審結束,相關司法人員對此視而不見,既沒查資金流向,也沒有查孫某真人及公司,執意頂格判處張寶財,導致張寶財不明不白的“背鍋”去世。
北京判決書“真兇再現”,成為撬動再審的支點
2012年北京警方抓獲實際詐騙者孫某,2013年,北京市大興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孫某存在虛構隔離柵欄項目,騙取各承包商財物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
北京大興法院判決書
當初,李長青律師在北京大興法院調取了孫某犯詐騙罪的判決書,該判決書詳細記載孫某在2001年至2005年間,虛構已被注銷的澳大利亞(澳洲)某某國際商貿財團有限公司為某某總公司生產隔離柵欄的事實,在國內招收生產商,并為該項業務先后注冊了某某五洲(北京)工貿有限公司及北京某某商業經紀事務所。期間,孫某用其注冊的兩個公司及澳大利亞(澳洲)某某國際商貿財團有限公司,以收取培訓費、會議費、檢測費等名義,騙取天津市某某化工機械制造廠有限公司共計人民幣259850元、騙取被害人吳某某人民幣18200元、騙取被害人趙某某人民幣80505元。共計人民幣358555元。
判決書中還記錄了張寶財和孫某認識到被騙的所有過程。張寶財證言及辨認筆錄顯示:“2001年,我認識了某某財團的孫某,他給我看過兩份合同,是加拿大的一家公司和澳大利亞的一家公司簽訂的隔離柵欄購買合同。后來,我公司與孫某的某某財團簽訂了合同書承接220萬套項目,孫某讓我向外發包,收對方的預交合同費、擔保費,我收完錢后,把錢都交給了孫某。2002年下半年,我將分包商交給我的500套樣品交給了孫某,他以質量不符合要求為由拒收,之后又給了我份新的樣品加工圖,并讓發包商直接把樣品交給他。后來我感覺孫某是個騙子,讓他退錢被拒。我發現隔離柵欄是個虛假項目,因為孫某總是和生產商要錢,預交合同費、擔保費、培訓費等費用,但從來不給生產商材料費、生產費及30%的生產預付款,而且沒有一個生產商做成這個生意。經辨認,張寶財指認出孫某飛就是利用合同騙取他人錢財的孫某。
從張寶財正筆錄可以看得出來,張寶財作為中間人,主觀上不知發包商孫某巧設騙局,且將涉案款項全額轉交發包商孫某,未非法占有資金。2012年北京警方抓獲實際發包商孫某,后來被大興法院依法定為詐騙罪。李長青律師指出,如果當年太原法院及時將案件移送北京法院,張寶財可能活著的時候就能被宣告無罪。
張寶財案在太原迎澤法院開庭,被告席上空空如也
2023年12月15日,太原中院作出裁定:一、撤銷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并刑終字第365號刑事裁定書及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2007)迎刑初字第299號刑事判決書;二、發回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重審審判。
![]()
被告席上空空如也,被告人張寶財已逝世
![]()
辯護律師李長青微博截圖
2025年10月29日,該案在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開庭。庭審結束,李長青在社交媒體上記錄了那個時刻“這是一場特殊的庭審,法庭上,被告席上空空如也,被告人張寶財于2012年病逝于晉城監獄。從2020年11月我們為逝者申訴開始,到今天再審開庭,已經歷經5年。希望張寶財合同詐騙案能夠平冤昭雪”。
2026年1月14日,經四次層報最高人民法院,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張寶財犯合同詐騙罪不能成立,經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依法宣告逝者張寶財無罪。
![]()
張寶財的孫子張坤宇替法院“送達”判決書
“領取判決書當天,我的內心并沒有太多喜悅,反而是沉重的、無言的,很少有人能理解申訴之路的艱難以及被冤20年的心情”。張坤宇說,“拿到判決書后,當即彩印膠狀了幾份送到張寶財墳前,替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給張寶財送達了”。
張坤宇表示,“我爺爺案件能夠平反,首先要感謝李長青律師、李金寶律師兩位刑事辯護律師,五年的無私陪伴、堅守,用專業能力幫助逝者討回公道。其次我還想對爺爺張寶財說:沉冤得雪、您終于可以瞑目了,我們沒有資格替您選擇原諒,但是我們可以代您向時至今日勇于擔當、敢于擔當、依法堅守公平正義的人民法官以及各位領導,道一聲衷心的感謝。希望司法悲劇,永遠不要在重演”。
作者:劉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