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潮新聞
“我原本已經做好了這筆錢拿不回來的準備,沒想到事情還能有轉機,雖然不是最好的結果,但也不算差。”
昨天傍晚,劉明在杭州市西湖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下稱西湖區綜治中心)簽完調解協議后,在門口長舒了一口氣,積壓在自己心中多年的郁結終于打開了。
兩年前,潮新聞·錢江晚報“記者幫”報道了浙江不少消費者遭遇“消失的黃金”,他們在中國黃金線下門店,購買并“托管”了投資金條,到期后卻無法兌付,涉事門店要么關門,要么換了經營者。
在數年的維權中,劉明和許多消費者一樣,一度絕望,一度放棄,但又不甘心。這周,事情終于迎來了轉機,她接到了浙江中金黃金飾品銷售有限公司(下稱“中金飾品”)員工打來的電話,通知她帶著身份證和銀行卡,到西湖區綜治中心協調解決此事。
昨天下午2點多,潮新聞記者陪同劉明來到了現場,已經有不少消費者在此集中,大家被安排在一間休息室里,按排號順序依次進入調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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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金條后拿到的VIP黃金卡 受訪者供圖
調解室內有一張長長的辦公桌,上面堆放著許多材料,由多部門組成的“中國黃金案”工作專班成員正在現場處理此事。
現場一位工作人員告訴劉明,原中國黃金浙江省總代理盛某某涉及的刑事案件,已經由富陽法院依法審判,“判了十多年,賠了近一個億。”
記者查詢到,1月15日,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黃金寶”案資金清退的公告顯示,盛某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富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就生效的刑事判決涉財產部分立案執行,向“黃金寶”案受損集資參與人,清退人民幣91172854.64元。受損集資參與人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就近至工商銀行網點領取清退資金。
像劉明這樣的消費者購買并“托管”金條屬于民事案件,在刑事程序結束后,西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啟動了民事程序。經過工作專班前期的努力,福州市臺江區某珠寶店曾和中金飾品有業務往來,愿意承擔消費者的損失。消費者除了能退回本金之外,還能從購買黃金的時間起算,一直到2025年12月31日止,按3.73%的年化利率計算利息。
2018年,劉明花十多萬元購買并“托管”了500克黃金,眼下除了拿回本金外,還能收到不到4萬元的利息。她在現場簽署了人民法院調查筆錄、調解協議書、司法確認申請書和銀行賬戶確認書等材料。協議書里寫明了這筆錢將于2025年5月1日前打款,同時也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福州的珠寶店首期已經向我們法院賬戶打了3000萬元,是足以覆蓋消費者損失的,簽完協議后,順利的話過年前就能收到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不愿意簽署調解協議,消費者也可自行起訴維權。
記者注意到,由于此前維權的周期較長且沒有效果,大部分消費者都簽署了調解協議。“如果從現在的金價來看,我們的損失肯定是很大的,但能要回本金,還有一些利息,也算不錯了。”另一位消費者王良說。
對此,記者也致電了中金飾品公司,但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事,直接掛斷了電話。
(文中消費者均為化名)
潮新聞 記者 黃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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