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蔡康苗律師與張瑜實習律師等共同代理的一起繼承案件達成民事調解,委托人成功獲得包括四套房屋折價款、喪葬費、撫恤金和拆遷補償款在內分配款,為這起延續三十多年的直系親屬財產之爭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一、審慎評估,婉拒兩次 終因“三顧”誠意正式受托
本案為一起“外嫁女”繼承權的案件,委托人為繼承父親遺產,于2024年4月專程從外地慕名來到律所,前后三次希望委托蔡康苗律師代理此案。見面時,當事人手中幾乎沒有任何書面材料,僅能依靠記憶陳述情況,案件信息幾乎處于“空白”狀態,其甚至不知道父親去世時供職的單位及居住地址。面對當事人前兩次的誠懇委托,考慮到本案線索匱乏,最終可能無產可分的現實風險,蔡康苗律師團隊經慎重評估,均未接受委托。直至當事人第三次跨省到訪,其堅定的意愿與執著的信念打動了律師,蔡康苗律師最終決定承接此案,并立即啟動全面的證據搜集與調查工作。但整個案件辦理過程,可謂一波三折。
二、查檔案定遺產確管轄 多維取證破解立案難
本案的突破口在于核實被繼承人的身份信息。當事人僅憑記憶提供線索,稱其父親當年可能在“某縣農開辦”退休。然而,由于該縣早已撤縣改區,且原農開辦在歷次機構改革中職能調整、歸屬不明,要準確鎖定被繼承人原工作單位困難重重。為此,我們展開系統性排查,前后撥打幾十通電話,依次聯系了某區農業農村局、街道辦事處、人社局、政府辦公室、組織部及老干部局等多個部門,最終確定其退休單位現由財政局接管。在獲得這一關鍵信息后,我們立即前往區財政局檔案館申請調取了被繼承人《人事檔案》,成功證明了“我父親是我父親”的親屬關系;就遺產情況,委托人提供了被繼承人大概的遺產(房產)位置,律師只能摸著石頭過河,去疑似要繼承的房屋地點拍照取證,甚至搜腸刮肚讓客戶找古幣作為證據幫助立案,按照繼承案件的管轄,主要遺產所在地的法院拒絕立案,理由是認為我們證明不了該法院是主要遺產所在地,只能去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按照委托人當時的說法,他們也不知道他父親生前的居住地點,我們向多個派出所申請調取戶籍信息,最終才成功查到被繼承人的《戶籍注銷證明》證明其生前的戶籍地址,另一項關鍵證據——火化證明的獲取過程同樣曲折。由于被繼承人去世后僅有一位親屬持有死亡證明,其他子女無法核實具體死亡時間,繼承程序陷入僵局。為此,我們持律師證及介紹信前往殯葬部門,在與負責人溝通后,其不同意標注死亡時間。經多次說明與爭取,該負責人最終同意在證明材料中明確載明死亡時間,為后續繼承程序掃清了關鍵障礙,才于戶籍所在地法院成功立案!
三、深挖線索、強力調證:揭開隱匿房產全貌
案件雖然立上了,遺產不明仍要解決,案件分配法官后,我們立即申請要調查取證,要求去市和區級不動產登記中心調取被繼承人名下的房產、去其生前單位調取喪葬費和撫恤金發放及領取情況、去多家銀行查詢被繼承人名下的存款。終于說動法院開出調令,卻沒有查到房產!但是對方為了說明房屋已經被重建而主動提交了該處房產的權屬證明,意外坐實了我方主張。我們并未就此止步,轉而依據對方當事人的居住地址,推測被繼承人老家宅基地可能已被拆遷。通過檢索類似判決,我們鎖定對應的房屋征收與補償中心,持調查令調取拆遷資料,發現被繼承人的長子曾代其簽署拆遷協議。據此,我們取得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并進一步調取拆遷協議。但該協議未載明回遷安置房的具體信息。律師繼續與相關部門反復溝通,最終取得《回遷安置房結算單》,明確了260平方米安置房的位置。同時,我們前往被繼承人原單位,核實了喪葬費、撫恤金的關鍵信息。在逐步確定房產范圍的同時,團隊同步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多家銀行調取被繼承人的歷史銀行流水,為全面確定遺產范圍奠定基礎。
回顧本案,蔡康苗律師團隊累計向法院提交了14份調查申請,法院分四次共開具7份調查令。每一份調查令都如同一把鑰匙,在拆遷安置檔案與單位檔案館的迷宮中謹慎探索:從房屋征收與補償中心檔案室中泛黃的拆遷協議,到單位人事科塵封的職工人事檔案;從用于核對安置面積的測繪圖紙,到追溯撫恤金發放去向的銀行流水……隨著一份份關鍵證據逐漸歸位,案件的脈絡終于穿透重重迷霧,如今站在證據鏈構建完成的時間節點回望,這七份調查令已不僅是程序性文件,更如同拼出事實真相的七塊拼圖。當最后一份調查令對應的信息歸檔入卷,那些曾被時間遮蔽的案件事實逐一顯影。或許如承辦法官所說,這是“最后一次”開具調查令,但對我們而言,每一次調查奔赴的意義,都在于讓公平扎根于細節之中,讓正義不被掩埋于證據的迷霧里。
四、打破判決困境:調解結案、定分止爭
鑒于一審雙方無法調解,一審法院雖然判決了委托人可以繼承房屋份額卻難以享受房屋實質權益,蔡康苗律師團隊在二審階段全力推動調解,最終二審中促成當事人及時取得全部房產、喪葬費、撫恤金和拆遷補償款的遺產折價款,從根本上避免了后續可能的漫長訴訟與執行困境,幫助委托人告別了以投訴、訴訟為伴的煎熬生活,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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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苗律師,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律碩士,2017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主要執業領域是民商事爭議解決,尤以婚姻繼承訴訟與非訴工作,其中就涉外婚姻繼承案件積累了豐富執業經驗,服務客戶身份涉及美國、丹麥、加拿大等國家,服務的客戶包括家族辦公室、高凈值客戶人群及個人客戶,訴訟案件類型包括申請承認國外離婚判決、涉外及國內離婚及繼承訴訟代理、涉外離婚后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的撫養權變更及探望、監護權之爭,擅長利用遺囑、協議、調解等方式為高凈值客戶做好守富、傳富,案件辦理均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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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瑜,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律碩士,在司法局,縣團委,法院刑庭、執行局等國家機關工作多年,積累了豐富的爭議解決實務經驗,現在婚姻家事團隊參與多起案件的調解、訴訟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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