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是二十四節氣里的第一個節氣,民間則習稱“打春”,立春有迎春、打春(打春牛)、咬春(吃春餅)、祭祀、勸農等習俗。“打春牛”預示農耕活動的開始,有規勸農事、鼓勵春耕的含義。內鄉縣衙是非遺農歷二十四節氣“打春牛習俗”的保護單位,2016年11月30日,農歷二十四節氣包含內鄉“打春牛習俗”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2021年6月10日,內鄉打春牛習俗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
打春牛習俗保護單位內鄉縣衙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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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鄉縣衙歷經元明清,距今已有700多年的歷史,現存建筑大多為清代建筑。內鄉縣衙1984年被批準為全國第一家衙門博物館,是我國保存最完整的縣級官署衙門,有“天下第一衙”之稱。內鄉縣衙先后被評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全國楹聯文化重點教育基地、中國楹聯博物院、河南省十大文明風景旅游區、河南省廉政教育基地。
內鄉縣衙占地4萬多平方米,計有院落18進,房舍280余間,珍存文物近千件,其建筑和文物遺存,從各個不同的側面反映了我國皇權社會基層政權運作模式和官吏的生活起居,是研究皇權社會一座珍貴的“文史資料庫”。內鄉縣衙以其唯一性、獨特性、完整性、藝術性、文化性等特點被稱為“神州大地絕無僅有的歷史標本”。
內鄉縣衙是我國衙署文化研究的發祥地。由全國眾多知名歷史學家、古建專家和高校教授參加的四屆全國衙署文化研討會,發表了百余篇研究論文,十幾部學術專著,使內鄉縣衙成為我國衙署文化的研究中心;近6000平方米,60個陳展單體的陳列展覽及豐富多彩的文藝表演,再現了古代官署衙門的赫赫威嚴。特別是每個建筑物前的匾額、楹聯都以其語言精練、含義深刻而令人贊不絕口。其中許多楹聯、匾額所折射出的民本思想和親民、愛民理念,對我們今天仍有許多借鑒意義。內鄉縣衙豐富的文化內涵被稱為“一座內鄉衙,半部官文化”。
內鄉縣衙的建筑與《明史》《清會典》所載的“坐北朝南、左文右武、前堂后邸、監獄居南”的建筑規制完全一致,其大堂、二堂、三堂分別比附北京故宮的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而建,貫穿了我國古代皇權社會的禮制思想和中庸之道,同時又受其地理位置和其主持營建者、工部下派官員浙江人章炳燾的影響,融長江南北的建筑風格于一體,充分展示了我國古代勞動人民的建筑藝術,被專家稱為“北有北京故宮,南有內鄉縣衙”“龍頭在北京,龍尾在內鄉”。
內鄉縣衙已經成為中原大地上新崛起的旅游勝地,國內游客遍及30多個省市自治區和港澳臺,國外有美國、英國、加拿大、新加坡等50多個國家和地區,每年有100多萬人次的游客來觀光游覽。內鄉縣衙已成為世界了解內鄉、內鄉走向世界的窗口和橋梁。
內鄉打春牛習俗的歷史淵源
立春,春季萬物復蘇,“打春牛”預示農耕活動的開始,有規勸農事、鼓勵春耕的含義。據史料記載:“打春牛”這一活動,源于周代《禮記·月令》中的“出土牛,以送寒氣”之說。經漢代,打春牛風俗已相當流行。南陽市博物館館藏的一通東漢“張景造土牛碑”,記述了太守同意張景每年出錢制作土牛等器物設施,舉行打春牛儀和勸農活動,并免除其家徭役。唐代,土牛、芒神的顏色則要“各隨其方”,其顏色必須與所在的方位相對應。宋代,仁宗頒布《土牛經》后,打春牛之風日益活躍,由宮廷、官署而遍及鄉里。“小兒著鞭鞭土牛,學翁打春先打頭”楊萬里《觀小兒戲打春牛》一詩生動地記述了宋代“鞭春牛”活動。元代,據《析津志輯佚·歲紀》記載:立春前三天,太史院、司農司請中書省宰輔等官員一同在大都齊政樓南迎接太歲神牛。明代,《明會典》中明確規定了《有司鞭春儀》,用土牛迎接春天的到來,通過驗占散病逐疫、祈求豐收、祈求吉利財旺。清代,打春牛活動在全國蔚然成風,清末時期又改用紙牛,即以竹子為骨架,外糊以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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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鄉縣衙的迎春活動由來已久,同治八年《內鄉通考》記載清代一直都在進行相關活動。民國十年后廢止,建國后又逐漸恢復,逐漸演變成為一項民俗文化活動,直到現在已經成為內鄉縣最重要的民間習俗之一。
內鄉縣衙保存有哪些打春牛實物
內鄉縣衙不斷挖掘博大精深的衙署文化。同時,整理、征集與衙署文化相關的文物,豐富館藏文物數量。館藏與“打春牛”相關的實物有:迎春池。現保存在內鄉縣衙內(外形尺寸140cm×85cm×48cm,容積尺寸104cm×60cm×36cm);泥塑土牛。春牛身高四尺象征一年四季;身長八尺象征一年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和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八個節氣;尾長一尺二寸象征一年十二個月;芒神。造型顏色據本年干支和立春日干支而定,芒種身高三尺六寸五分象征著一年365天;手持鞭長二尺四寸,象征一年24個節氣;春鞭。春鞭一般用于驅使牲畜的鞭子代替,春鞭在打春牛活動中作為鞭打春牛的道具使用;官銜牌、肅靜、回避牌:木質,白粉底,黑字。官員出行(或者出巡)所乘坐及隨行的儀仗,舊時王侯、官員等外出時禁止閑人喧嘩之詞,在打春牛活動中作為知縣出巡的儀仗使用;春凳。春凳長五六尺,寬逾二尺,在打春牛中用于擺放祭品;《內鄉通考》。清同治八年《內鄉通考》。同時在實物上還有扶犁親耕的“犁”“升、斗”等大量的民俗用具。
內鄉打春牛習俗的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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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歷二十四節氣(內鄉打春牛習俗)是流行于河南省南陽市內鄉縣世代傳承的立春節氣習俗。“打春牛”是其最早為官民共享的習俗,后逐漸演變成當地民眾自發組織和參與的民俗活動。活動十分豐富,立春前一日群眾自發組織隊伍去先農壇祭拜春牛和芒神;祭拜完畢,在附近田里耕地以祈豐年;立春日民眾手執彩旗、敲鑼打鼓齊聚內鄉縣衙。有禮官裝扮者將紙糊春牛放置廣場中心,有縣令裝扮者根據習俗繞牛三圈并鞭打春牛,將春牛擊破,牛肚內五谷、干果、紅棗、核桃等紛紛落地,群眾歡呼搶食,以期新的一年五谷豐登、吉年有余;隨后群眾在縣衙周邊開始游街鬧春,鼓樂、獅子、旱船、高蹺等民間雜耍盡情表演;鬧春后長輩給孩子帶上春雞、親朋互送春牛、剪紙福字等,相互表達祝福之意。“打春牛習俗”是當地民眾自發參與活動,并通過儀式、傳說、故事、諺語、歌謠等進行相關知識的傳遞。
內鄉打春牛習俗主要特點有哪些
農歷二十四節氣(內鄉打春牛習俗)主要特點有三個。一是演變性,二是豐富性,三是莊重性。演變性:隨著時代的發展,農耕文化漸漸衰落,“打春牛”的歲時活動也由過去官民共同參與逐漸演變成為一項民眾自發參與的文化活動。豐富性:活動為期兩天,除了核心的打春牛,還有一系列的如祭祀、迎春、春耕、鬧春、送春的儀式和活動,婦女們給小孩們佩戴“春雞”,男左女右,大家還要咬春吃春餅等。莊重性:整個過程熱鬧喜慶,同時又有一系列嚴謹的儀式,承載著民眾對于自然的敬畏。
內鄉打春牛習俗沿用哪些禮俗
清代的立春禮儀活動持續兩天。迎春在立春前一天的早晨或者上午開始,參加者于清晨就要到官署匯集,然后向城東出發。迎春的活動一般在下午或者傍晚結束。在芒神和土牛安置于官署之后,參加迎春的官員還要留下來聚餐,并且觀賞演戲。書院的師生,也參加官員們的這些活動。與迎春不同,鞭春多在立春日立春的時刻舉行。《大清通禮》規定“立春時至”行鞭春禮,在許多地區也是遵制執行,例如廣東《始興縣志》載:“立春時鞭之。”但是在一些其他地區卻是在清晨大早舉行,例如廣東《樂昌縣志》載:“厥明鞭春”。清代迎春禮儀舉行的時間與漢代已經大有不同。漢代的禮儀僅于立春的當天舉行,而清代的禮儀持續兩天,迎春禮于立春的前一天舉行,也就是說,是在立春之前舉行,是名副其實的“迎春”。迎春禮儀在漢代的主要功能是表時令,迎時氣,而在清代則成為一個具有深厚群眾基礎的官方禮儀,成為一個熱烈的節慶活動,其功能不僅是表時令,而且是“官民同慶”,提供了官民社會互動的良機,具有多種社會功能。
清代的迎春禮和漢代一樣仍在東郊舉行,但是具體的地點并不相同。例如河南正陽,專門設置春場,山東招遠在演武亭舉行。這些不同的地點表明,迎春舉行的場所沒有嚴格的定制,而是在“東郊”的大原則下,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它不排斥某些宗教,地點是多樣性的:既有佛教的廟宇,也有道教的宮觀,還有儒家的書院,只要它們處于東郊,就有可能被選作迎春的場所。
鞭春的場所也不完全相同,多數地區是在官署院內或者官署的儀門之前舉行,但是也有例外。湖南會同在東郊迎接芒神、土牛,要迎入官署,但是鞭春要再抬到東郊,并在東郊鞭春。在河南汝南于東郊迎春,但是次日依然在東郊鞭春。
與漢代相比,清代迎春禮的一個重大的改變是武官的參加,這在漢代是禁止的。在清代,武官不僅可以參加,而且和文職官員一樣祭祀芒神和鞭春,并且和文官一起參加春宴。縣令乘轎子在前,武官騎馬在后。在有的地區縣令和武官都乘轎子。除政府官員之外,書院的師生也應邀參加迎春和春宴,觀賞立春演劇。參加迎春的手工業者和農民可以分為兩種。或者他們是真正的手工業者和農民,或者他們是由演員扮演的手工業者和農民。山東招遠“農人牽耕牛,荷田家器;各行結彩樓,樓額以牌,日某行”。此外,還有春官和春吏,一般由機智靈活的乞丐、演員或者其他人扮演。春官春吏是迎春禮俗中十分活躍的角色。扮演者穿官服,但是在許多地區,他們早在立春之前就開始活動,在有的地區,春官春吏于立春前一個月就向居民賀春。
政府官員在迎春禮中要穿朝服或者吉服。無論是知州還是承吏,“通著公服頂戴”,而“闔街執事人等皆美服”,有的地方還流行簪花。在清代,參加迎春的官員才有資格戴花,這是一種社會地位的標志。芒神和土牛在迎春和鞭春兩個禮儀中都位于中心。它們的制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形狀和尺寸不能隨意改變。
朝廷禮制允許迎春使用鼓樂,但是對其他接頭游藝雜技則沒有提及。然而在迎春禮俗活動中,戲劇及其他娛樂活動十分活躍。迎春實際上為官員和民眾提供了一個娛樂的機會,縮短官民之間的距離。迎春演劇的情形在各地也有所不同,有的是迎春出發前在官署演出,有的是在迎春時演出,有的在迎春之后演出,在一些地區,演劇活動早在立春前數日就已經開始了。街頭戲劇起源于大儺,有著不同的形式,與地域性的音樂舞蹈和其他民間藝術有關。清中后期,雜劇扮演的過分鋪張嚴重沖擊了迎春勸農的本意,有的地區在乾隆時期就進行了限制。但迎春演劇已經成為官方迎春禮俗的一部分,它壯大了迎春禮儀的聲勢,這實際上也壯大了官府的聲威。
在清代的迎春活動中,“撒痘”的風俗十分流行。當游行隊伍中的春牛在街上經過時,觀眾往春牛身上拋撒豆粒或者稻米。人們相信,“撒痘”可以祛痘。人們把春牛看作吉祥的象征,認為它可以為兒童帶來健康和幸運。因此在一些地區還產生了和牛有關的其他習俗,例如摸土牛、轉土牛和以豆掛春牛角的風俗。
“牛土”或“牛紙”是指在官署鞭春之后,也就是在土牛或紙牛被打碎之后,圍觀的民眾搶得的土塊或紙片。
鞭春之后要送春,即地方政府給鄉紳送小芒神和小春牛,有的地方還送給政府各部門。送春并不是清代的發明,而是早已有之,正如同治《德化縣志》所說,送春“蓋仿古太守頒春遺意”。
內鄉打春牛習俗沿用哪些服飾
立春服飾是官方禮俗,也是民間立春習俗的重要內容。官員迎春的服裝有著比較嚴格的要求,例如在東漢時期要穿青衣,戴青幘,清代要穿吉服或者朝服。民間對于立春服裝沒有特殊的要求,然而立春的裝飾和佩戴卻十分豐富多彩,彩花、春燕、春蝶、春杖等,多為年輕婦女的頭飾。兒童的配飾主要是春雞和春娃。這些立春飾物不僅精巧可愛,具有美感,而且寓意深長,凝結著良好的愿望。這里的立春服飾主要是指春蛾、春燕、春花、春杖以及春雞、春娃等立春佩戴的裝飾品。它們是立春節日的形象標志,有著獨特的形式、深刻的寓意和響亮的名稱,不僅昭然醒目,而且富有美感。春飾是立春節俗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論是在立春的官方禮俗還是在民間習俗中,都發揮重要作用。
如果說春燕和春蝶是婦女和姑娘們立春的飾物,那么春雞和春娃則是兒童的飾物。春雞的做法是:用花布裹棉花,形同菱角,一角尖端綴花椒仁做雞的眼睛,另一角縫幾根與身等長的花布條作尾巴。母親用彩色碎布頭縫制成“春公雞”“春娃娃”,這在魯北和魯南地區都很流行。春公雞釘在兒童的左衣袖上,以雞諧“吉”,象征孩子吉祥如意。春公雞的嘴上還要叼一串豆粒,幾歲叼幾粒,以雞吃豆隱寓孩子不生天花、麻疹等疾病。關于春雞的戴法也存在地域性的差別,例如河南《洛陽縣志》載“小兒女剪彩作春雞戴頭上。”《商水縣志》載:“小兒女剪采作春雞戴頭上或袖上。” 在山東一些地區,春雞要在元宵節或者正月十六趕廟會時扔掉。戴春雞和扔春雞實際上是一種巫術手段,目的在于祛病。雞不僅能夠以“雞吃痘”寓意祛除水痘,猶如迎春撒豆的寓意一樣,而且公雞還被認為是吉祥的動物,因為“雞”和“吉”同音。孩子戴“春雞”就是戴“春吉”。而雞又降服“五毒”,即蜈蚣、蝎子、蟾蜍、蛇、馬蜂或者蚰蜒等。在民間藝術中,祛除五毒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題材,深受民眾的喜愛。肚兜和背心繡以五毒也有巫術的作用。雞降服五毒,這意味著降服一切毒蟲。“立春用絹作孩形,俗名春娃,童稚佩之。” 春娃娃類同年畫上的娃娃,寄托著母親對孩子迎著春風茁壯成長的殷切期望。
春鞭、春杖是依照鞭春禮儀所使用的春鞭、春杖而縮小的手工藝品。在鞭春時,眾官員在正官的帶領下手執春鞭或者春杖繞春牛三周,然后鞭打春牛,普通百姓不能參加鞭春禮,但是這項禮儀對百姓有吸引力,他們也有參與的愿望,于是模仿鞭春所用的鞭和杖制成春鞭和春杖作為節日的飾物。有的地區還把立春的飾物插于房門前,在一些地區,迎春的隊列在迎春歸來時散發春花、春杖,例如河南彰德“散春花,撒春豆”。在這種情況下,春花和春杖又成為聯絡官方禮儀和民間習俗的紐帶。作為飾物的春鞭、春杖是真實的春鞭、春杖的仿制,顯然是受鞭春禮儀的影響。在鞭春禮儀中,官員以春鞭、春杖鞭春。因為民眾不能參加鞭春,所以仿制春鞭、春杖,以此表達迎春的愿望。婦女把精巧的春鞭、春杖佩于頭上,是把它們作為春天的象征看待的。
青旗是以青色絲綢制作的婦女的立春飾物,流行于張家口一帶。 青旗是立春古老的習俗之一。東漢時迎春禮儀的旗幟即為青色。南北朝時期以青旗為飾物的習俗在北方已經流行,在遼代,戴青旗的習俗相當普遍立春舉青旗,穿青衣,作為古老的禮俗已經消失,但是在邊遠的地區依然可以存在。
春帖是立春時節房屋的飾物。許多地區立春日在紅紙上書寫“宜春”二字,貼于房門上。貼“宜春”的習俗在晉代的荊楚地區就已經存在,在清代,荊楚地區門窗上貼“宜春”的習俗還是十分流行, 在其他地區也很普遍。在江南一些地區,每家每戶置桌于門口,桌上以紅紙寫著“迎春接福”四個字。還有一些地區,貼春帖的習俗與官方禮儀聯系在了一起,官方的迎春禮儀對于民間習俗有著重要的影響。相反,民間習俗也能夠影響到官方禮俗,在一些地區,這種書寫宜春的習俗也進入了官方的禮儀。立春書寫和張貼宜春是民間關于文字信仰的一個部分。此類的信仰在民間還有很多,例如在新年貼福字,在南方一些地區還要倒過來貼“福倒”表示“福到”。立春貼春帖也具有保佑人們在春來之際吉利安康的作用。
內鄉縣衙作為保護單位如何傳承與保護
農歷二十四節氣(內鄉打春牛習俗)作為當地民眾廣泛參與的民俗活動,其傳承群體以內鄉縣衙博物館及內鄉衙署文化研究會為代表。1984年內鄉縣衙博物館成立以來,組成專門機構,每年都從經費中抽出一部分專款用于農歷二十四節氣(內鄉打(鞭)春牛習俗)的研究和實施。深挖打春牛民俗文化,根據史料記載對相關資料進行搜集整理、研討論證,編寫劇本排演大型民俗節目《打春牛》,多年來在中央、省、市、縣電視臺專題節目中播出。并開辦專題展覽,通過泥塑、展板、展品、視頻等形式向社會大眾展示這一習俗活動,讓更多社會大眾了解古代中國的傳統文化,每年接待人數達100萬人次。內鄉衙署文化研究會通過走訪民眾,與當地學者多次探討,從內鄉歷史沿革、迎春禮俗起源、演變、春牛史話等方面進行研究,出版《內鄉縣衙與打春牛》一書,該書詳細闡述打春牛活動的歷史淵源,以圖文并茂的形式生動展現了這一民俗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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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前后群眾進行打春牛民俗活動的同時,內鄉衙署文化研究會根據多年研究創新形式和內容,使群眾可以盡可能地參與到打春牛活動中去,在娛樂中受到教育,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共同關心支持,從而形成全民傳承、保護、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強大合力,讓傳統文化開新花,結新果。
非物質文化遺產有著數千年的文化積淀,體現了人民群眾的精神和氣質,深刻而生動地表現了他們的生活、情感、思想和愿望。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必須而迫切,這不僅是每個人的事,也是全社會的事。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文化工程,只有堅持實施科學正確的方法與措施,才能通過全社會的努力,把我們珍貴的、瀕危的、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下來,并得以傳承和發揚。
(王曉杰 南陽文物保護研究院研究員、河南省非遺內鄉打春牛習俗傳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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