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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高管追討融資獎金成功了。
2026年1月1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刊登的《韓某、西安某甲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二審民事判決書》【(2025)陜01民終19715號】,披露了一家上市公司西安子公司一位高管討薪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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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某,男,1978年8月出生,漢族,住西安市長安區。
2018年4月12日,韓某與XX環境(曾用名:啟迪某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擔任項目公司總經理工作,合同期限自2018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1日。
西安某甲公司(曾用名:西安某乙有限公司)系XX環境控股子公司。2019年4月20日,西安某甲公司與韓某簽訂勞動合同及勞動合同補充條款,由韓某擔任總經理,自2019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
黃桷樹財經查詢得知,XX環境是啟迪環境(000826.SZ),西安某甲公司是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
2020年11月20日,啟迪環境固廢及再生資源中心作出任免通知,韓某任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副總經理職務,免去韓某總經理職務。
2021年3月15日,啟迪環境發布《階段性融資獎勵辦法》,明確獎勵計算方式為融資實際凈到賬金額×獎勵比例×融資期限系數,新增融資業務獎勵比例為3‰,風控、法務等職能人員不參與分配,辦法適用范圍涵蓋啟迪環境及下屬控股子公司,有效期自2021年3月1日起至吸收合并完成之日止。
2021年5月19日,韓某代表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與長安銀行西安閻良區支行簽訂《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借款用途為:用于支付西安閻良某產業基地表面處理中心PPP項目建設,借款金額為7億元,借款期限為120個月。后來,長安銀行西安閻良區支行分多筆完成放款。
2024年4月29日,啟迪環境人力王某通過微信向韓某發送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及終止協議,韓某僅在通知書上簽字,未簽署協議,同時提交融資獎勵申報資料,王某回復暫無進展。同年5月13日至5月24日,啟迪環境固廢及再生資源中心對韓某開展離任審計。
后來,韓某選擇與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對簿公堂。
韓某向西安市閻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請求:1、裁決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支付工業園區發展資金獎金25.43萬元;2、裁決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支付融資獎金210萬元;3、裁決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支付韓某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22.3萬元;4、裁決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支付2023年11月16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間發生差旅費、車輛補助費用、業務招待費,總計3.79萬元。
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提出反申請,請求:1、裁決韓某依法賠償給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1909.54萬元;2、裁決韓某立即向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交接完成工作及相關資料物品。
據悉,韓某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為33473.84元。
一審時,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認為,關于210萬元融資獎金爭議,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抗辯該獎勵辦法已廢止,但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廢止通知已依法公示或告知韓某,且其在仲裁和庭審階段關于獎勵辦法廢止時間的陳述相互矛盾,同時韓某離職時主張獎金未被明確拒絕,故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對該抗辯不予采信;關于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主張的1909.54萬元經濟損失賠償,未能舉證損失系韓某本人原因造成,且勞動合同及附件未約定相關賠償責任,故不予支持。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2025)陜0114民初69號】判決:一、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韓某融資獎金210萬元;二、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韓某經濟補償14.82萬元;三、韓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交接飲水機、美的3匹客廳空調、電腦等辦公設備;四、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無需支付韓某申請工業園發展資金獎金25.43萬元;五、韓某無需賠償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各項經濟損失1909.54萬元;六、韓某無需返還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保險柜鑰匙2把。
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不服,向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26年1月9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一、維持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2025)陜0114民初69號】民事判決第一、二、三、四、五項;二、撤銷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2025)陜0114民初69號】民事判決第六項;三、韓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西安啟航表面處理中心建設運營公司交接保險柜鑰匙2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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