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9日電(記者夏子麟、宋依黛)29日,《北京市養老服務條例》經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作為北京市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養老服務法規,條例以讓老年人放心、安心、舒心為目標,創新構建分級分類、普惠可及、覆蓋城鄉、持續發展的養老服務體系,為新時代首都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60歲及以上常住老年人達514萬人,占常住總人口的23.5%,預計到“十六五”初期將進入重度老齡化社會。面對老齡化進程加快、高齡化趨勢凸顯等新形勢,條例立足北京養老服務實踐,對首都養老服務中的規劃建設、服務供給、醫養結合、支持保障以及服務監管等關鍵內容進行完善,為老年人提供了一套養老服務參考方案。
“條例把北京的實踐經驗用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固化下來,讓首都養老服務進入了法治化、系統化、規范化發展的新階段。”北京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志偉介紹,條例明確提出建立健全區級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村)養老服務驛站三級養老服務網絡,讓老年人在家門口就近就便獲得專業、普惠的養老服務。
條例還就養老服務設施短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護等養老難題提出了解決方案。條例重點把握北京市養老服務工作“可及、便利、專業”的原則,并進一步明確北京市養老服務對象的范圍,規定養老服務的類型、提供主體和服務內容,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對養老服務的支撐。
《北京市養老服務條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楊志偉介紹,北京將持續推進條例落地,計劃“十五五”期間再新建100家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到2029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健全首都特色養老服務體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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