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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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一財經 馬紀朝
臨近年關,位于徐州市西北郊的徐州四方農產品保供中心顯得愈發熱鬧。從凌晨1點到中午12點,整個市場都被此起彼伏的叫賣聲、討價還價聲包裹,一片城市煙火的氣息。
但市場紅火的背后,一場圍繞保供中心所在區域部分土地的爭奪戰,也變得愈發激烈。
一方是徐州市淮海國際港務區柳新鎮唐溝村村委會(下稱“唐溝村村委會”)。其對外宣稱,徐州四方農產品保供中心(下稱“四方保供中心”)承租的,是村里的“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另一方,則是徐州礦務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徐礦集團”),憑借手中持有的土地證,起訴要求唐溝村村委會返還相關土地。
四方保供中心一期部分地塊正在爭訟中的土地之上。而身在其中顯得尷尬并提心吊膽的,則是四方保供中心的負責人段緒強。
1月16日,段緒強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說,自己在投建前從來不知道相關土地存在爭議。
段緒強說,目前已經開業的為保供中心一期,占地100余畝。而這100畝土地,是2025年3月,其從徐州市柳新鎮唐溝村租賃的,土地性質為“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根據租賃協議,租賃價格為6000元/畝,每五年上漲1000元。
柳新鎮副鎮長李建秋則告訴記者,整個保供中心原本的規劃是,總投資約11億元,分三期建設,最終將保供中心建設成為占地面積約600畝、輻射周邊400公里的大市場。
一位柳新鎮官員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稱,目前唐溝村對外出租的100畝土地中,雖然確實有30余畝土地,被徐礦集團以“工業用地”名義,辦理了國有土地證,但徐礦集團辦理該土地證的過程中,存在瑕疵行為。
但如今,伴隨著項目所承租的土地陷入爭議,未來保供中心將如何走向,原本的規劃能否如期展開,甚至是否會因此被拆除,都成了未知之數。
糾紛
李建秋說,存在爭議的30余畝地塊,原先為唐溝村的磚瓦廠。后來,磚瓦廠因環保設施不達標被取締,該地塊便一直閑置。也因此,村里一直都認為,這塊地是屬于村集體的。
但是,2025年8月,伴隨著唐溝村村委會被徐礦集團以排除妨害糾紛為由告上法庭,唐溝村的村民們赫然發現,這塊一直被認為是“村集體”的土地,其實早被徐礦集團辦理了土地證。
據李建秋介紹,上述土地更早前為唐溝村村民用以養魚的坑塘。因為該位置毗鄰龐莊煤礦旗下的張小樓礦井,而當時的張小樓礦井由于部分煤質比較差,因此產生的煤矸石等固廢物質數量太多,無處堆放,便找到唐溝村,雙方最終達成如下協議:唐溝村允許徐礦集團將煤矸石等固廢物質填入坑塘,但鑒于坑塘被填埋后村民無法繼續養殖,因此徐礦集團需免費將煤矸石等固廢物質交由唐溝村處置。因此,這些土地一直都由唐溝村實際使用,且位于徐礦集團張小樓井工業廣場的圍墻以外。
在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下稱“泉山區法院”)的判決書中,徐礦集團對該地塊的糾紛過程表述稱:
2016年1月15日,徐礦集團下屬龐莊煤礦與被告(即“唐溝村村委會”,下同)雙方簽訂《矸石山等轉讓及安全協議》,協議主要約定:龐莊煤礦自2016年1月15日起將矸石山附近的工業廣場圍墻外的矸石山、矸石山架子頭及矸石山上的軌道等(土地使用權除外)的所有權無償轉讓給被告,由被告負責拆除矸石山支架,滑道,滑板,軌道等附屬設施,被告需于2016年1月30日前將矸石山與龐莊煤礦之間的圍墻大門交由龐莊煤礦封閉。
2020年7月,龐莊煤礦發現矸石山,矸石山架子頭及矸石山上的軌道等設施已由被告拆除處理完畢,但現場堆放大量的廢舊鋼材,便在現場張貼公告,要求清空并返還土地。2021年8月,龐莊煤礦又向被告發律師函,同樣要求被告清空并返還土地,被告拒絕返還。
2025年4月左右,龐莊煤礦發現被告將地上的廢舊鋼材清理完畢,正在進行場地平整,且地上堆放了大量的石子。2025年5月9日,龐莊煤礦向被告發函,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施工行為,不要構建任何建筑物,并在10日返還土地,被告仍未返還。
唐溝村村委會則辯稱:涉案土地原系被告村集體土地,后變更為國有土地劃撥給原告使用。2016年1月15日,原告下屬龐莊煤礦與被告雙方簽訂《矸石山等轉讓及安全協議》并未約定被告拆除完矸石山設施后將土地返還原告,退一步講,即使是原告的土地,也閑置多年,土地利用離不開地方,現被告正在推進包括涉案原告土地在內的土地統一開發利用,被告可與原告協商,由原告通過有償使用的方式將土地交給被告使用,達到地礦關系和諧,實現經濟、社會效益統一。
記者注意到,徐礦集團提及的2025年4月以后的施工行為,與保供中心的項目施工時間有重合之處。
2025年10月,泉山區法院判決稱,被告唐溝村村委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清空并返還原告徐礦集團位于徐州市張小樓井工業廣場的土地(不動產權證號:2024徐州市不動產權第0006044號)。
土地證與程序
令人意外的是,輸了官司的唐溝村村委會,并未在法律規定的“十五日內”提起上訴,這意味著,上述判決目前已經生效。
對于造成此種被動的局面,柳新鎮一位副鎮長解釋稱,當時恰逢唐溝村新老支書交替,再加上時任村支書突發心臟病住院,大家的精力都放在了看望村支書上,就沒顧上判決書上訴的事兒。這位副鎮長說,即便徐礦集團贏了官司,但其在辦理上述地塊的土地證過程中,也存在瑕疵行為。
泉山區法院在上述判決書中稱,“位于徐州市張小樓井工業廣場(原坐落名稱:龐莊辦事處)的土地使用權人為原告徐州礦務集團有限公司,原告于2004年3月10日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證號為:徐土國用(2004)第03462號,2024年1月23日更換新證,證號為:2024徐州市不動產權第0006044號。”
記者隨后致電徐礦集團董事長吳寧,遺憾的是,電話被掛斷,向其發送的求證信息,截至發稿,亦未獲得回復。
段緒強說,早在20年前,自己就曾從唐溝村租賃土地創辦企業,后來進入建材行業時,土地也是從唐溝村租賃的。再后來,段緒強決定再次轉型創辦保供中心時,想到的第一個合作對象,還是唐溝村。段緒強也沒想到,這次自己承租的土地,竟然被卷入了糾紛。
那么,該項目建設所需的土地證、項目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項目施工許可證、項目消防審圖合格證等證件,又是如何批復、驗收的?
1月16日下午,柳新鎮就此問題回復第一財經稱,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在用地手續上與國有土地不同,并不經過招拍掛程序,而柳新鎮作為2012年被江蘇省批復的首批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享有700多項縣級經濟社會發展管理權限,“就是我們有一定的權限,來承擔(建設手續審批)這個問題。”柳新鎮一位官員說,在保供中心的建設過程中,柳新鎮對其進行了全程監管,并進行了消防安全驗收。
一則來自柳新鎮的信息顯示,目前,唐溝村村委會正準備向法院申請再審。
柳新鎮也專門成立了專項小組,協助唐溝村與徐礦集團解決土地糾紛事宜。
而已經投資1億多元并于2025年底開始試營業的保供中心,則在這場沖突中顯得有些尷尬。
段緒強說,原本保供中心的規劃,是總計投資10多億元,分三期建設,屆時,保供中心將成為一個能夠輻射整個淮海經濟區的農副產品物流中心。但如今,土地糾紛雖然暫時尚未影響到市場經營,但未來的規劃能否如期實現,已然充滿更多不確定性。
微信編輯| 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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