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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博森電氣官網
本報記者 李未來 北京報道
明修廢水池,暗渡排水井。重慶博森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博森電氣”)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處以罰款34.25萬元。
1月26日,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發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博森電氣在廢水收集池底部預埋廢棄雨水井,廢水未按照環評處理后直排外環境,監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分別超標4.2倍、7.6倍。另外執法人員在調閱視頻中發現博森電氣含鎳廢水違規排放。
1月29日記者聯系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相關人員表示對案件詳情并不了解,行政處罰決定書發出僅幾天,還沒有收到繳納罰款。
某地環保部門專業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氨氮超標對水質肯定會有影響,至于構成什么影響,要看排入什么樣的外環境。不同水體排放標準不同,企業自身出水也有排放標準,如果超標,有關部門可以取證、調查,對企業進行處罰。”
超標排放
根據博森電氣官網,該公司位于重慶南岸茶園工業園區,占地150畝,廠房4.6萬㎡,“東鄰重慶火車東站,北鄰江北國際機場,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得天獨厚”。但在這樣的地理位置上,博森電氣卻出現違規排放的現象。
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執法人員于2024年10月9日對博森電氣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單位廢水收集池底部預埋一根直徑約30厘米水管,水管聯通池旁直徑約1米、深約4米的廢棄雨水井,廢水收集池內的廢水從底部管道流入廢棄雨水井后,經廢棄雨水井頂部溢流至廠區廢水總排口后端的排水井,直排外環境。重慶市南岸區監測站對廢水收集池旁廢棄雨水井內的廢水進行監測,監測報告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分別高達418、129mg/L,分別超標4.2倍、7.6倍。
此外,執法人員調閱博森電氣污水處理站2024年10月7日監控視頻,發現該單位工人在含鎳廢水排放期間,用布條堵塞含鎳廢水排放口管道,造成含鎳廢水大量溢流至另一處直徑約1米、深約40厘米的廢棄雨水井,以滲坑的方式進行排放。
上述環保部門專業人士告訴記者,重金屬超標排放,如果污染飲用水,對人體的危害是比較大的,但如果外環境不直接接觸人體,危害相對較小。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認為,博森電氣生產廢水未按照環評處理后外排,進入了外環境,構成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
被罰34.25萬元
博森電氣辯稱,廢水收集池與旁邊廢水雨水井底部管道非公司所建,無主觀過錯。廢水雨水井溢流至廠區廢水總排口溝渠的廢水為租賃單位造成,瞬時流量不大,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輕微。另外含鎳廢水溢流至廢棄雨水井水量較少且滿足排放標準,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輕微。
但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并沒有采納上述意見,認為博森電氣存在過錯:一方面,廢棄雨水井底部管道雖非公司建設,但該井多次發生溢流,公司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另一方面鎳屬第一類污染物,其排放需嚴格符合國家限值要求,嚴禁超標排放。
博森電氣另一條陳述被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采納,即公司事發后積極進行整改,自2020年以來持續投入資金進行環境污染防治,且目前面臨經濟環境和生產經營的實際困難,望從輕處罰。對于博森電氣的整改情況,重慶市生態環境局予以認可,最終決定罰款342500元。
據了解,因博森電氣的違法排污行為涉嫌刑事犯罪,重慶市生態環境局曾將該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門,南岸區公安局經審查后決定不予立案。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博森電氣曾因生產安全事故被罰款41萬元。事故發生于2023年11月1日,地點為電鍍鋅(鋅鎳)生產線上掛區域,事故導致1人死亡。重慶市南岸區應急局調查認為,事故間接原因是博森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其中包括未在人的身體部位可以進入上料架可移動區域的位置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曾入選綠色工廠
值得一提的是,博森電氣頗以環保為榮,在官網企業簡介板塊,其稱自身擁有60多年的表面精飾及涂裝經驗,是重慶主城區少有的獲得國家環保認證資質的企業。
公開資料顯示,博森電氣的業務領域包括電力設備研發制造、大數據研發運用、軌道交通、鈑金加工、表面處理等方面。其主要產品有5大類,包括電器產品,如220kV高壓電氣產品,110kV環保型共箱GIS組合電器等;智能整機集成設備,如自動檢票機、全自動售票機、自助票務服務機;數字化電力大數據產業,如網絡運營、電力數據采集,線路及設備管理;精飾表面處理,有鍍鋅、銀、錫、銅、裝飾鍍鉻、電泳、噴塑、噴漆。另外還有各種非標機箱機柜和機床罩殼。
在電氣設備制造方面,博森電氣有一定的背景和基礎,公司的前身由重慶電器廠、重慶開關廠、重慶高壓電器廠組建而成。如今博森電氣已轉為民營,天眼查數據顯示,博森電氣目前被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2024年度重慶市瞪羚企業、企業技術中心,還曾入選2024年度重慶市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綠色工廠)。
一名負責政府項目申報的人士告訴記者,如果“信用中國”平臺有企業行政處罰記錄,通常會影響該企業上述政府項目(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的申報、復核及再認定工作。記者在“信用中國”平臺查詢發現,上述環境污染被處罰案例尚未掛上網站,但事故案件已在網站上顯示。
責任編輯:張蓓 主編:張豫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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