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向媒體報料稱,龍崗區坂田街道大發埔社區有人持射魚器在一周內射傷了兩只貓。報料人在發帖中表示社區里人群聚集,射魚器有傷人的可能性,讓居民沒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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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貓被射傷后被好心市民送到寵物醫院救治(報料人供圖)
市民報料:兩只貓被先后射傷
記者聯系到了報料人方女士。“第一只貓貓被送去治療的醫院是我平時帶貓去的醫院,醫生發朋友圈我看到的。當時以為是我們小區的人干的,所以去了解了情況。”方女士表示,被射傷的兩只貓是被兩位好心市民分別送去了兩家不同的寵物醫院,第二只貓受傷特別嚴重,眼球做了摘除手術。據方女士回憶,第一只被射傷的貓是1月10日送去的醫院,當晚就有人報了警,時隔大約一周以后,再次有社區居民發現有貓被射傷。據了解,被射傷的兩只貓都是經常在社區活動的流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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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貓被人用射魚器射傷(報料人供圖)
記者了解到,第一只被射傷的貓目前已經出院,被救助人送去一家寵物店寄養,目前正在尋求領養。第二只被射傷的貓還在寵物醫院治療中。
記者在幾款主流購物APP搜索“射魚器”,各種射魚及輔助工具種類繁多,價格從十幾元到上千元不等,且無任何購買門檻。
街道辦回復:將聯動警方嚴查
對于此事,坂田街道辦回復稱,街道辦已第一時間將該線索轉交派出所嚴查,同時還配合警方行動加強社區防護。
采取的措施包括:
●啟動安全守護專項行動,組織社區、物業、網格員以及志愿者力量加密對步道、廣場、兒童活動區域的聯合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器具或者行為,立即報警并現場制止;
●通過社區宣傳平臺,呼吁居民善待生命,共同譴責虐待動物的行為;
●建立安全線索直達通道。鼓勵居民若發現任何威脅人身或動物安全的行為,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撥打110或者聯系社區警務室。
● 街道、社區將緊密聯動警方,堅決防范此類事件,守護社區安全與溫情。
律師說法:虐貓或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
記者從一位法律從業者處了解到,目前我國尚無專門針對虐待動物的全國性法律,適用的制裁均基于現有法律條款,如財產犯罪、公共秩序管理等。針對報道中的案例,如果貓是他人合法財產,虐待他人寵物構成財產侵權,貓作為他人的合法財產,故意虐待致傷、致死,屬于侵犯他人財產權。
行為人需賠償貓的市場價值、醫療費等直接經濟損失。如果貓的價值較高(如名貴品種),或行為造成財物損失達到一定數額(通常為5000元以上),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若虐貓行為手段殘忍、在公共場所進行,或通過網絡傳播,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行為人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面臨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若情節嚴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此外,若虐待對象為列入保護名錄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無論是否為個人寵物,都可能觸犯刑法中的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面臨有期徒刑及罰金。
采寫 | 晶報記者 劉思笑
編輯 | 賀 曦
審讀 | 郭建華
二審 | 蔡志軍
三審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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