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浙江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官方微信“柯橋警方”就“金晨被曝肇事逃逸”一事發布通報,通報稱:
現基本查明,2025年3月16日中午11時許,金某、徐某青、劉某祎(經核查,三人均為外省籍人員,均系首次來紹)結伴在紹興柯橋古鎮游玩、購物,其間未就餐。15時7分,金某(持有效駕駛證件)駕駛滬F牌照黑色越野車,途經柯橋湖塘街道一路段時,為避讓路上竄行犬只發生單車事故,造成車內3人輕微受傷,及駕駛車輛、道路路牌、村居圍墻受損。
事故發生后,金某因臉部受傷急于就診,在劉某祎的陪同下打車離開,直接前往上海一醫院檢查住院,由徐某青留在現場報警處置。交警調查中,徐某青謊稱自己系駕駛員,民警經初查判斷為單車事故,未發現異常情況,遂按簡易程序進行處理。
經調查,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險公司實際理賠,不存在騙保事實。涉及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其他有關問題還在進一步核查中。就當事交警執法情況,已由上級公安機關開展復核。
通報最后稱,公安機關將依法秉公處理,請廣大網民不傳謠,勿信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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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報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據知情人透露,在相關討論登上熱搜后,金晨曾抵紹興。
金晨發文致歉:
深刻反省,將更加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30日17時40分許,演員金晨發布微博,就交通事故致歉。文中稱,2025年3月16日,她和經紀人及助理三人租車在外游玩,車輛由其進行駕駛。行車途中為躲避路上躥出的小狗,緊急拐彎時撞向路邊的警示牌及房屋圍墻。事故發生時,現場只有三人,因其傷勢較重,經紀人第一時間帶其趕往醫院急診并緊急做了手術,助理留下處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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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在評論區曬受傷照片
金晨稱,由于事發突然,加上當時情緒緊張,助理向交警說明自己是駕駛人,并配合完成了事故認定。當她手術結束意識恢復后,了解了該事件的處理過程,她認為其本人作為實際駕駛員必須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及為此次事故中出現的不當處理承擔全部責任,因此讓助理立即聯系保險公司,申請撤銷保險理賠,所有車損費用及路邊設施和房屋圍墻相關方的經濟損失由其本人全額承擔,相關賠付已于2025年4月完成。
金晨表示,自己會深刻反省,今后一定更加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言慎行,切實承擔起應盡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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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金晨
律師提醒:
交通肇事后千萬不要逃逸
北京天平(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京成曾在微博解讀,認為從《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看,本案是個單方交通事故,適用的是簡易程序,損失不大,傷情輕微,事故責任清晰,理賠金額通常較少,不一定達到了保險詐騙罪5萬元的立案追訴標準。
他提出,要分析具體的保險合同約定,判斷保險公司是否遭到了實際損失。現在商業車險大多“跟車不跟人”,即使投保人與實際駕駛人不一致,事故發生后,只要符合合同約定,保險公司也應承擔賠償責任。“讓助理代為處理交通事故,與讓助理頂包騙保,在主觀故意、行為細節上有顯著區別。目前沒有金晨指使助理撒謊頂包的證據,也沒有金晨醉駕等可能涉及犯罪不應該理賠的證據,空口將其入罪,是不合適的,還需后續的公安調查判斷。我處理過的保險詐騙案,往往是車主故意把豪車開下水騙保,在主動性、預謀性、行為危險性上顯著更強。”
他分析,根據目前的公開信息,保險公司通過與金晨一方協商,金晨放棄理賠,保險公司撤案處理了,雙方都解決好了矛盾。“金晨放棄理賠,有可能是離開理虧,也有可能是擔心負面新聞影響工作,不一定是犯罪未遂。保險公司一方同意撤案,而不是當成打擊保險詐騙的案例,以彰顯風控的嚴謹,在細節上,可能并沒有想象中的惡劣。”
作為律師,他提醒,交通肇事后千萬不要逃逸,如果沒有具體的歸責證據,一般推定逃逸方全責,在民事賠償上處于不利地位。交通肇事逃逸不但是交通違法行為,可以處以行政處罰,而且如果情節嚴重,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達到了交通肇事罪的標準,逃逸行為還是量刑上的加檔情節。頂包協助作偽證的人員,也有包庇罪的刑事風險。
紅星新聞記者 陳馨懿
編輯張尋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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