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告官,耗時費力,往往官司贏了,廠子也倒了。
筆者之前分析過三個案例。
一是浙江余姚市一家民營燃氣公司,甬興氣體分濾廠,狀告余姚市住建局無理打壓,拒不延續經營許可證。浙江高院最終判企業勝訴,住建局敗訴。然而,這場官司從2018年打到2021年,中間還經歷了疫情,雖然官司勝了,甬興氣體分濾廠卻瀕臨破產,企業家含淚叩問:請問有哪家企業能拖個四年時間而不倒閉?
二是貴州六盤水,女企業家馬藝珈伊向政府討要工程款8年未果,2023年,馬藝珈伊本人及其律師團隊反而因“尋釁滋事罪”被當地政府拘留。最終,迫于輿論壓力,當地政府在2024年表示馬藝珈伊犯罪情節輕微,故不予起訴,并向其支付了部分拖欠的工程款,然而,剩余工程款的糾紛則仍處于司法程序中。
三是在茅臺鎮投資8億建設的污水處理廠,被當地政府強行接管。2022年5月,該污水處理廠建設完畢,完成環保驗收,6月,政府就派人強行接管。企業家唐顯策多次報警并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卻遭遇重重阻撓,司法進展極為緩慢。直到三年后的2025年,經輿論曝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才有了讓問題得到解決的機會。
綜上所述,姚振華實名舉報江蘇官員,再次證明了一件事,那就是——現行常規的法律途徑,很難解決官員或政府違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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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振華是頂級聰明的人,他早已看透了這一點,他明白,在當前環境下,想要讓問題得到解決,只能靠鋪天蓋地的輿論,所以他不通過自己的法務人員走司法程序,而是用董事長實名舉報這樣的標題炸出輿論——這不僅是對環境的深刻理解,也是對人性的深刻洞察,因為比起走司法程序,違法官員更怕的是被人關注,準確地說,他們怕的是事件曝光后的調查。
但是,請讓我們再想深一層。
首先,姚先生的財富、能力、人脈是普通人的多少倍?答案顯而易見,不是數百倍,而是數萬倍。但是連他這樣的人,都沒有辦法通過正常流程,撬開早已連成一片的銅墻鐵壁,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那么像你我這樣的普通人,該怎么辦?
姚先生實名舉報當地官員,要付出多大的代價,要得罪多少人?縱然贏了,以后圈子里還有沒有他的容身之處?這些都不好說,但是他已經沒有辦法,在房地產下行的大環境下,作為企業家的他,還要想方設法養活手底下的員工,只能殊死一搏,不借助常規司法流程,而采取引爆輿論的方式,顯然也是迫不得已。
法治提了很多年,姚先生卻選擇了輿論,這很悲哀。
但更悲哀的是,絕大部分人都喜歡看熱鬧,卻不喜歡思考這一熱鬧的背后,藏著怎樣冷峻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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