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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電力中長期市場基本規則》(發改能源規〔2025〕1656號,下稱“1656號文”),明確自2026年3月1日起,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經營主體,不再執行政府核定的分時電價水平與時段劃分,標志著分時電價正式從“政府定價”向“市場定價”轉型。
一時間,“取消固定分時電價”成為行業熱議焦點。各地緊跟政策導向,密集出臺調整舉措,對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用戶的固定分時電價機制進行優化,一場覆蓋全產業鏈的電價改革正加速落地。
作為電力市場化改革過渡階段的核心調控工具,分時電價機制,核心邏輯是電力主管部門依據每日電網負荷變化、電力供需格局,將時間劃分為高峰、平段、低谷(部分地區增設尖峰)時段,制定差異化固定電價,通過價格杠桿引導用戶錯峰用電。隨著電力現貨市場全面落地,政府核定的固定分時電價已完成歷史使命,退出市場成為必然趨勢。
梳理網上公開官方文件,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1個省市發布相關通知,明確對入市用戶不再執行政府核定的固定分時電價。其中,貴州、河北南網、湖北、陜西、吉林、云南、重慶、遼寧、河南等9省市已正式落地取消政策,江蘇、山西處于征求意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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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執行層面,各地除嚴格遵循國家頂層設計,同時結合本地電力市場特點形成差異化實施路徑。
其中,湖北、重慶、河北南網、陜西、吉林、江蘇等省份,明確對直接參與中長期交易的市場主體,完全取消人為劃定電價時段與水平的做法,交由市場自主形成分時價格。
湖北、陜西進一步細化了“市場化用戶”范圍,將批發、零售兩類用戶均納入政策覆蓋;河南、貴州、云南則結合工商業分時電價新一輪調整,明確參與電力市場的工商業用戶不再執行固定分時電價。
在價格傳導機制上,各地也各有創新。陜西提出,售電公司代理用戶的電價主要通過市場批發均價傳導形成;河北南網則規定,中長期合同采用曲線交易模式簽約的,在保持合同總電費不變的前提下,結合現貨實時市場月度分時電價曲線特性及合同分時電量,形成對應分時電價并向零售用戶傳導。
市場普遍認為,此次政策調整將對電力全產業鏈產生深遠影響。在具體應對策略上,
發電側:新能源項目需更加注重光儲融合發展,通過借助儲能調節出力曲線,更好適配市場價格波動,提升收益穩定性;
用電側:要主動對接市場分時價格信號,優化用電策略,實現用電成本精準管控;
電網側:通過強化平臺樞紐功能,推動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高效流轉;
輔助服務市場方面:儲能、虛擬電廠等靈活性資源的價值將持續凸顯,有望通過參與調頻、調峰等輔助服務電力市場,實現穩定收益。
來源:經濟參考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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