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陳璐)2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扎實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為主題召開新聞發布會。去年,全國檢察機關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專項監督專區、深化與相關單位工作協作等多種渠道,共收集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監督線索2.9萬余個。
如何對線索進行分流并高質效辦理相關案件?最高檢檢委會委員、經濟犯罪檢察廳廳長杜學毅介紹,最高檢通過雙重評估機制確保線索分流的精準性。
在初步篩查階段,重點關注可能涉及管轄權異常、財產處置異常、強制措施適用異常、罪名適用異常以及程序處置異常等五個方面線索。對于收集到的線索,最高檢先行集中評估,若認為屬于重大涉企案件,直接交給省級檢察院辦理。省級檢察院在辦理過程中須認真審核,認為需要重點關注的,向最高檢報告,以此形成上下聯動的審核閉環。
檢察機關在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中特別強化了案件督辦交辦機制。杜學毅介紹,針對涉及跨省抓捕、違法“查扣凍”等重大案件,最高檢直接派出工作組,赴各地現場閱卷、督導,確保監督意見落到實處。同時,要求地方檢察機關實行檢察長包案辦理機制,壓實辦案責任。在案件辦理中,檢察機關強化對證據和事實的審查,引導偵查回歸正確方向,從根本上遏制趨利性執法司法行為。
編輯 白爽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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