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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備受關注的《全民閱讀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作為我國首部以全民閱讀為主題的國家級行政法規,這部法律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全民閱讀事業邁入規范化、法治化新階段,為在全社會涵養閱讀風尚、建設書香中國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那么,從法治的角度是如何看待這個《條例》呢?廣州市政協委員、廣東省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鄭子殷律師認為,這是我國文化建設的里程碑事件——它標志著全民閱讀從政策倡導,正式進入法治保障的新階段,用剛性制度為書香中國護航。
過去,全民閱讀常面臨權責不清、投入不足、難以長效的問題,有的地方搞“一陣風”,有的閱讀設施“建而不用”。而這部《條例》徹底破解了這些痛點,它以行政法規的強制力,把全民閱讀變成各級政府的法定職責、社會各界的共同責任,從推廣、服務到保障、問責,形成了完整體系。
更重要的是,閱讀從來都是個人修身、民族興盛的關鍵。《條例》的實施,本質上是用法治守護文化自信,讓每個公民都能便捷讀好書。長遠來看,當讀書成為全民習慣,匯聚的將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精神力量,這就是它超越閱讀本身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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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國書香節
對于《條例》有哪些亮點?鄭子殷表示,《條例》亮點很多,既實用又有溫度,重點說五點:
第一,權責清晰,能長效推進。它明確了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的格局,從國家到縣級政府,從新聞出版到教育部門,誰該做什么都說得明明白白,還要求把閱讀經費納入政府預算。這就避免了無人負責,讓全民閱讀從軟任務變成硬約束,確保能長久推進。同時,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讓閱讀始終圍繞養文氣、鑄靈魂展開。
第二,措施具體,能就近讀書。《條例》不玩虛的,專門用三章明確了推廣、服務、保障舉措:比如每年4月第四周是全民閱讀活動周,新建小區必須配閱讀設施,車站、商場、公園也鼓勵設讀書點,打造“15分鐘閱讀圈”,讓大家在家門口就能讀好書;還支持數字閱讀和傳統閱讀結合,既順應潮流,又強調優質內容,很貼合當下人的閱讀習慣。
第三,關愛特殊群體,很有溫度。這是我最認可的一點,《條例》沒有一刀切,重點照顧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農村群眾。比如針對孩子,推行階梯閱讀,要求中小學開閱讀課、建書香校園,抓住了全民閱讀的關鍵;針對殘疾人、老人,提供無障礙讀物和適老服務;針對農村,推動優質閱讀資源下沉,縮小城鄉差距,確保沒人被排除在閱讀之外。
第四,有罰則,能落到實處。一部法規能落地,關鍵在有問責。《條例》專門設了“法律責任”章,不管是政府未履行職責、挪用經費,還是閱讀設施建而不用,都要被追責。這讓《條例》有了牙齒,能真正落地見效。
第五,立足長遠,能凝聚精神。《條例》不只是管讀書,更把閱讀和建設文化強國、實現民族復興聯系起來,鼓勵大家讀經典、傳文化。這讓閱讀不再是個人小事,更能幫我們堅定文化自信、厚植家國情懷,為民族發展筑牢精神根基。
他表示,總的來說,這部《條例》既有制度高度,又有人文溫度,還能落地執行,相信很快就能讓書香飄進千家萬戶。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許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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