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永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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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子秧歌是山東北部地區流傳極為普遍的一種大型民間舞蹈,因表演者手持特制的羅圈鼓邊敲邊舞而得名,又稱手鼓、大秧歌、蹦鼓子等。它廣泛流傳在以商河縣為中心的惠民、樂陵、陵縣、陽信、濟陽、臨邑、平原、禹城等地,與膠州秧歌、海陽秧歌并稱山東三大秧歌,被譽為“中華民族民間舞蹈的典型代表”。
鼓子秧歌最初發源于商河縣,距今已有一千多年歷史。傳說北宋年間,河南一帶黃河水患不斷,大批災民遷到商河等地開荒種地,辛勤耕作。當播下的種子長出莊稼,迎來豐收時,人們欣喜若狂,自發地進行慶賀。他們以“羅圈”(篩面用的工具)蒙皮紙為鼓,以“鍋梁”(蒸食物時架箅子的木架)置柄為傘,興高采烈地扭起了家鄉的秧歌。從此,這種秧歌便在當地生根開花,流傳開來。后經不斷發展創新,成為每逢節慶日百姓進行慶賀的民間舞蹈。還有一種說法是,北宋年間,商河一帶連年遭災,開封府尹包拯從河南趕來放糧,賑濟災民,同時讓屬下將秧歌傳授給當地百姓。明、清兩代,秧歌在商河、濟陽一帶已經廣泛流傳。
鼓子秧歌代代相傳,逐漸成為廣大農民慶祝豐收、歡度佳節的一項重要民俗活動。他們還根據其喜慶特點,將鼓子秧歌稱作“跑十五”“鬧玩意兒”等。據明嘉靖《商河縣志》記載:“立春前一日……里人行戶扮漁、樵、耕、讀諸戲,酒筵悅歌,競為歡會,凡三夜。”而元宵節的“跑十五”活動更為熱鬧:“舉國紛紛興若狂,新正十四掛衣裳。明朝但愿無風雪,盡力逞才鬧一場。”至清代,以鼓子秧歌慶佳節的活動更為壯觀:“士女云集,途為之塞,自晨至暮,絡繹不絕。”發展到今天,鼓子秧歌有了更為廣泛的群眾性。每到元宵節前后,商河等地的許多村鎮都自發組織起鼓子秧歌隊,走街串巷進行演出。
鼓子秧歌的表演形式獨具特色,它是集歌、舞、丑于一體,表演時先舞后歌;歌者不舞,舞者不歌,丑角則在歌舞中插科打諢。經常唱的歌曲有《搖葫蘆》《打岔》《鴛鴦嫁老雕》《大觀燈》《小觀燈》等。這些歌曲多以民間故事、歷史傳說和日常生活為主,富有濃郁的鄉土氣息和生活情趣。鼓子秧歌的角色以舞者所用的道具名稱命名,大致分為“傘”“鼓”“棒”“花”“丑”五種角色。“傘”又有“頭傘”和“花傘”之分,“頭傘”扮作老漢形象,“頭傘”中的第一、第二把傘既是演出的組織者和指揮者,又是領舞者。“頭傘”左手握傘,右手握銅鈴或牛胯骨,表演動作有韌勁,給人以老當益壯、舒展圓潤之美感。“花傘”扮作青年形象,動作剛勁挺拔,陽剛之氣十足。“鼓”又稱“鼓子”,是秧歌隊伍的主力,代表強健威武的中年男性形象。“鼓子”左手掌鼓,右手握著系有紅綢條的鼓槌,邊擂鼓邊舞動,跳、轉、劈、蹲,動作剛勁挺拔、粗獷豪放。“棒”又稱“棒槌”,表現的是矯健的男性青少年形象,表演者雙手各握一根棗木棒,擊打花點,動作輕巧靈活,灑脫利落,神態悠然自得。“花”多扮作少女形象,有“地花”(不踩高蹺)和“蹺花”(踩高蹺)之分,其道具是三四米長的彩綢、扇子或花枝,表演時左綢右扇或右綢左扇。“花”的動作活潑優美,具有性格開朗、美麗賢淑的喜人形象。“丑”多扮作贓官、傻小子等形象,在隊伍中迂回穿插、插科打諢。
鼓子秧歌是一種大型集體民間舞蹈,因其人數眾多、組織嚴密、形式完整,舞技強悍遒勁,場陣磅礴恢弘,既蘊藏著厚重的歷史文化感,又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2006年5月,鼓子秧歌被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作者為濟南出版社編審、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原山東省散文學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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