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臺州天臺縣一對夫妻煮食網購的娃娃菜后殺鼠劑中毒,引發關注。
據報道,臺州天臺縣楊女士和丈夫于2025年12月網購娃娃菜,食用后夫婦倆同時出現全身出血癥狀,入院搶救。
當事人楊女士陳述稱,2025年12月17日,她先出現流鼻血癥狀,隨后她和丈夫同時嘴巴起血泡,流血不止,夫婦兩人隨即到天臺縣人民醫院就診。
去年12月23日,醫院診斷結果顯示,“重度,殺鼠劑中毒”且伴隨重度貧血、凝血功能障礙。
3日晚,浙江天臺縣公安局發布通報稱,針對近期網絡關注的“夫妻網購娃娃菜中毒事件”,該局專案組開展了溯源調查、現場勘查、檢驗鑒定、調查走訪等工作。警方進一步偵查發現,下毒者系楊女士的丈夫。
目前,陳某某、楊某夫妻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該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律師分析 與商家聊天內容是定案關鍵
4日,北京市東衛(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彭嘉成向南都記者分析稱,如果消費者購買的產品確實存在缺陷,其索賠行為即使金額過高,通常也只屬于“過度維權”范疇,并不構成犯罪。反之,若像上述案件中警方初步調查所示,當事人虛構事實、缺乏合法權利基礎,并通過威脅手段索要財物可能涉嫌敲詐勒索。
彭嘉成進一步指出,此類案件中,電商平臺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電子證據往往成為定案關鍵。辦案機關需要重點審查當事人是否存在虛構質量問題、是否實施威脅行為以及是否明確提出財物要求。具體而言,聊天記錄中如出現“不給錢就曝光、讓店鋪關門”等以損害商譽為要挾的言辭,即可構成“威脅”要素。同時,當事人提出具體賠償金額,例如“必須賠償某數額才撤訴”等明確索財表示,則是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據。
此外,商家是否因恐懼而實際支付,或當事人是否因商家拒絕支付而持續施壓,也是判斷犯罪既遂或未遂的情節。
采寫:南都記者 周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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