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守護”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淄博高新區公安機關持續深化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工作,對肆意制造和散布網絡謠言、誤導公眾輿論的行為堅決嚴查嚴處。現將近期查處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5年12月,網民馬某某在未核實消息真偽前提下,杜撰加工并通過微信群傳播涉公安機關在偵案件的虛假信息和視頻,造成一定社會恐慌,擾亂公共秩序。淄博高新區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對網民馬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以案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網警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謹言慎行要牢記。對網上各類“博眼球”信息,廣大網民要加強鑒別識別,關注權威發布,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凈化網絡環境,打擊網絡謠言,需要我們大家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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