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舒文琪
“真的很感謝檢察官,這下能好好地過個安心年了!”2月3日,被害人陳某攜家人專程來到咸寧市通山縣檢察院,將一面紅彤彤的錦旗送到承辦人手中,錦旗上“公正執法揚正氣,恪盡職守解民憂”兩行大字,映照出群眾心中最真摯的謝意。這面錦旗背后,是一次檢警協作、司法為民的生動實踐。
2025年8月6日,犯罪嫌疑人巫某、黃某從福建來到通山,從被害人陳某處為上游詐騙分子取得裝有22.3萬元現金的背包,致使這筆錢款落入電詐犯罪鏈條。通山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后,迅速展開偵查,于同年11月13日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注意到,本案上游系電信詐騙犯罪,被害人陳某是一名68歲的農村老人,這22.3萬元是她辛苦攢下的全部積蓄。被騙后,老人情緒低落,甚至出現抑郁癥狀。每思及此,承辦檢察官深感肩上責任重大——“必須全力追贓挽損,把老人的養老錢追回來!”
檢察機關迅速啟動追贓挽損工作,與偵查機關緊密溝通,形成合力。承辦檢察官向巫某、黃某深入闡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說明主動退賠對量刑的積極影響。經過檢警共同努力和多次釋法說理,被告人巫某最終表示愿意主動退賠全部22.3萬元,款項隨即依法暫扣至通山縣公安局。
案件提起公訴后,檢察機關依法提出判處有期徒刑、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并就退賠的22.3萬元明確處置意見,建議法院判決發還被害人陳某。通山縣法院最終采納檢察機關意見,并于2025年12月29日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后,承辦檢察官并未止步,主動與公安機關保持溝通,協同督促及時完成款項發還手續。2026年1月26日,陳某向承辦人反饋,已接到領取通知。2月3日,一家人帶著錦旗來到通山縣檢察院,于是便有了開頭那一幕暖心的對話。
通山縣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將踐行“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將追贓挽損貫穿辦案全過程,讓公平正義可感可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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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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