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騎電動車交通事故高發,尤其是在農村地區12~15歲未成年人事故率更高,暑期學生不用上學外出機會多了,交通事故發生幾率也隨著上升,輕則受傷住院,重則致死因賠償糾紛打官司,未成年人基本無經濟來源,一旦過失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幾乎無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將由監護人承擔,先看看下列三則案例▼
事故案例一:6月30日,四川省眉山市學生王某某騎行電動自行車違法搭載同學張某某(騎乘人員不戴頭盔)逆向行駛,與相對向駛來的重型貨車猛烈相撞,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王某某及張某某受重傷。
事故案例二:江西上饒市學生小熊出于好意,邀請同學小賴到家里吃飯。小熊騎電動車搭載小賴到家,吃完飯后又搭載她一起去上課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小賴當場死亡。小賴父母處理完喪事后,隨即將小熊及其父母告上法院,索賠65萬余元,法院判決認定構成“好意同乘”減輕被告30%賠償責任,6月30日,廣信區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312451.23元。
![]()
事故案例三:2022年3月4日,安徽蕪湖未成年學生王某(未滿16周歲)駕駛二輪電動車載同校未成年學生李某(未滿16周歲)因操作不當電動車發生側翻。后座乘員李某墜地受傷,送醫救治無效后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不負責任。李某父母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及其監護人承擔各項損失共計100余萬元。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該案的特殊情況,于是耐心安撫當事人情緒,積極做調解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王某及其監護人共計賠償70萬元。
一起起慘痛的事故案例,白發人送黑發人,家長們一定要提高警惕!
學生違法騎行電動車事故頻發,未滿16周歲駕駛、違法載人、騎乘人員不戴頭盔,電動自行車不是玩具,別讓孩子隨意騎行,發生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將后悔莫及。
針對未成年人騎電動自行車相關法規: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十六周歲,十六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
中學生騎電動車的危害
一、攀比心理
很多中學生騎電動車,完全是出于攀比心理、虛榮心作祟、盲目跟風,這樣不利于學生品行的培養。
二、學生騎行慘劇常發生
電動車雖便捷,但穩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車,中學生遇到緊急事件時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導致慘劇的發生。
三、沖動易發安全事故
中學生往往性格沖動,騎行電動車一般車速很快,容易引導交通安全事故。
四、搭載引發意外惹經濟糾紛
某些中學生騎電動車還經常搭載其他同學,如因騎車帶人引發安全事故,還會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矛盾糾紛,給彼此家庭帶來傷害。
五、危險動作危及生命安全
有些中學生騎電動車(甚至是超標電動車、摩托車)喜歡在路上玩漂移、比超車,做出一些危險的動作,既危及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隨性駕駛造成危險
中學生往往還不熟悉交通法規,經常出現超速、超載、逆行、帶人、隨意占有機動車道、隨意變更車道、不遵守交通信號燈等違規行為,造成極大的危險。
七、不戴頭盔易成慘案
中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薄弱,騎行電動車時往往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不戴頭盔。一旦發生危險,很容易配成慘禍。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在行車時發生緊急情況采取措施能力有限易發事故,新學期已開始,學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視,再次提醒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履行好監護職責,對家中不符合騎行年齡規定的未成年人加強相關教育和約束,教育孩子不要違規騎行,以免釀成禍端。
來源 | 清新政法
編輯|展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