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1月30日,廣州市人大官網正式發布《廣州市職業教育促進條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第十四條明確推動職普融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機制,推動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之間實行學籍互轉、學分互認、資源互通。
事實上,廣州已在實踐學籍互轉。目前,5所區屬中職開展綜合高中試點,試點的重要內容即為推進普高與中職在校內進行學籍互轉。
與此同時,廣州職業教育資源豐厚,在穗職業學校在校生近90萬人,辦學體量在全國各大城市排名第二,約占全省職業教育在校生的1/3。
《條例》第十一條明確: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在落戶、應征入伍、就業創業扶持、公務員招錄、企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的畢業生享有平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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