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足協公布假賭黑第二批處罰名單,天津津門虎和上海申花都被罰10分,為何會做出如此處罰呢?《在場外》采訪了體育法領域的律師,對此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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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花和津門虎是被處罰最重的俱樂部,分別被罰10分,罰款100萬。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FIFA注冊經紀人賈曉海表示,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做處罰時,會考慮“前科”,這是裁量中“情節性質”的重要組成。
賈曉海律師指出,2013年,申花和津門虎(原泰達)均因假球被罰6分+罰100萬,屬同類嚴重違規前科,這次再涉及不正當交易,遂被認定為情節嚴重、累犯從重,疊加涉案金額大、社會影響惡劣,屬于嚴重組織化不正當交易,因此被頂格處罰(扣10分+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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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津門虎多了一條“嚴重違背公平競賽精神,引起惡劣社會影響”,但申花的違規時間跨度更長(2015-2021年),兩隊在“情節與社會影響”上已達同一頂格,所以足協按照“涉案金額、情節性質、社會影響、配合度、前科”五大因素綜合分檔,兩家均為頂格,故最終處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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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律師欒筱藝表示,被罰10分,既與申花和津門虎在2013年及之前的歷史有關,也與近年來持續存在的違規行為及當前“假賭黑”的處理力度有關。中國足協的處罰依據是公安、司法部門移交的案件材料,不管違反的紀律準則多少,其情節、后果均符合頂格處罰的標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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