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基礎,關乎幼兒的健康成長與家庭的幸福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學前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未經許可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舉辦學前教育機構。個別機構打著“托育園”“童學園”“學堂”“幼兒教育中心”“托幼中心”等名義,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招收3至6周歲幼兒開展保育教育服務。此類行為屬于違規辦園,存在安全隱患與教育風險,嚴重影響孩子成長。為進一步保障學前兒童及家長的合法權益,請各位家長務必為孩子選擇依法“持證”幼兒園就讀。
無證學前教育機構的常見誤區

誤區一
無證學前教育機構可為
孩子注冊學籍?
錯!近期,教育部印發了《全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試行)》,學前兒童的學籍由就讀的依法“持證”幼兒園申請建立,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管理制度,不得重復建立、空掛學籍。無證學前教育機構無法為幼兒注冊學籍,將直接影響兒童后續就學與權益保障。
誤區二
無證學前教育機構收費低,
給家長送福利?
錯!無證學前教育機構常以低價吸引家長,看似實惠,實為“低價陷阱”,存在運營不規范、資金鏈脆弱等問題,極易發生“爆雷”“跑路”等情況,不僅教育質量無法保障,更可能會造成經濟損失!依法“持證”幼兒園收費公開透明,并落實學前一年在園兒童保育教育費減免政策,才是給家長的真“福利”。
誤區三
無證學前教育機構硬件好,
師資力量雄厚?
錯!家長千萬別被“形象工程”欺騙。無證學前教育機構在宣傳中往往夸大硬件設施條件與師資水平,甚至虛構“名師”背景,但其未通過教育、消防、衛生、住建等部門的驗收,在場室安全、消防設施、食品衛生、疾病預防等方面均存在隱患。這些機構的工作人員流動性大,背景復雜,專業能力參差不齊,難以保障幼兒身心安全與健康。
誤區四
機構老師說“已持證”,
那就沒問題?
錯!無證學前教育機構工作人員可能會聲稱“已持證”或“正在辦理”,此類說法不可作為判斷依據。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務必主動查看其是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該證是判斷機構能否合法招收適齡幼兒的標準。
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心愿。番禺區教育局在此呼吁廣大家長和社會各界共同抵制各類違規經營行為,為孩子營造安全、科學、和諧的成長環境,攜手共促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以下是番禺區
目前已獲得
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幼兒園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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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廣州番禺教育
編輯 | 鄒皓明
審核 | 孫軼英
校對丨胡普甜
簽發 |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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