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
以其便捷、環保的優點
成為不少群眾
出行的主要選擇
然而不安全
不文明的駕駛行為
會帶來不容忽視的安全隱患
典型案例
2026年2月3日17時58分許,貴陽交警經開區大隊在星河路與淮河路交叉口開展晚高峰疏導任務時,查獲一起嚴重超員違法行為。
![]()
一輛電動自行車竟以“疊羅漢”方式搭載6人(含4名孩童),車輛行駛中車頭輕微翹頭,穩定性極差,在晚高峰車流中搖搖晃晃穿行,險象環生,執勤民警立即上前將車輛安全攔停。
![]()
經詢問,駕駛人劉某稱因家住附近,臨時出門買藥,為圖方便搭載自家3名孩童、一名鄰居和鄰居家孩子共5人。面對查處,劉某起初試圖求情逃避處罰,民警隨即向其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闡釋超員違法危害,劉某認識到錯誤,表示今后將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辦法,民警依法對劉某違法搭載兩名以上乘員的行為,作出罰款20元的行政處罰。
罰款數額雖不大
但背后的安全教訓需重視
方便不能凌駕于安全之上
電動自行車設計承載有限
超員搭載
極易引發嚴重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
自行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在一般情況下,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車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關于非機動車違法載人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雖然該條款主要針對機動車,但非機動車違法載人同樣可以參照此條款進行處罰。
超員超載的危害
1. 使車輛不穩定。超員超載導致車輛超出其載重量,增加行車時的不穩定性;同時載重越多,慣性越大,制動距離延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
2. 容易爆胎、失控。如果嚴重超員超載,客車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
3. 增加逃生和搶救難度。超員超載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況,將會給乘客逃生、人員搶救等帶來極大困難。
4.更易鋌而走險。超員超載往往躲避檢查,和執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駛就是夜間行駛。
5.無座乘員最危險。超員的部分乘客沒有安全帶等安全設施的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將比其他人員更易受傷,且受傷程度更嚴重。
貴陽交警提示
一人一車 安全出行
車輛超載 安全超“負”
電動自行車違規載人
“駛”不得!
來源:貴陽交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