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開屏新聞記者從昆明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根據《昆明市煙花爆竹經營和燃放安全管理辦法》,昆明市主城區將于2月7日(農歷臘月二十)起開售煙花爆竹,銷售期持續至3月3日(正月十五)。
根據相關規定,今年五華、盤龍、官渡等8個區共設立302個臨時零售點。為保障安全,所有零售點均統一使用防爆倉進行銷售,并配備滅火器、水桶等應急物資。每個零售點均安排一名安全勸導員,對攤位周圍80米范圍內的違規燃放行為進行勸阻。
值得注意的是,零售點將全部安裝視頻監控,實行24小時監管。相關部門將通過“線上巡查+線下執法”的方式,加強安全監督。
以下地點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所有學校、醫院、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娛樂場所、集貿市場、海鷗聚集地、重點防火單位、商場超市等11類區域,以及各縣(市、區)政府劃定的其他禁放區域。
燃放時請注意:不得向人群、車輛、窨井等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從建筑物內向外拋擲;不得妨礙行人、車輛通行;不得采用其他危險方式燃放。未成年人燃放須有成年人陪同。
違規燃放將面臨處罰:在禁放時間、地點或以危險方式燃放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此外,在朋友圈、抖音等網絡平臺銷售煙花爆竹(包括“送貨上門”)涉嫌違法。商家僅可發布指引至指定銷售點的提示信息。
昆明市應急管理局提醒廣大市民:請到持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正規零售點購買,并嚴格按說明在指定地點安全燃放。
開屏新聞記者 楊質高
一審 資漁
責任編輯 易科彥
責任校對 何丹
主編 林舒佳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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