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對于王文強來說,本是尋求正義的開始,卻成了維權困境的起點。當日,他因遭受網絡惡意誹謗、侮辱及謾罵,精神受到嚴重損害,前往廊坊市大城縣紅木城派出所報案,希望警方能依法處理侵權者劉承、劉諾等人。然而,接待他的派出所民警葉順利,在簡單了解情況后,僅口頭告知“不予立案”,便將他的訴求擋在了法律程序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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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王文強依據法律規定,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或《不予調查處理告知書》時,葉順利卻以“沒有這種文書”“口頭告知就行”為由,明確拒絕履行法定職責。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送達控告人;《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也要求,對不屬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無法當場判斷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移交并告知。作為葉順利不可能不知曉這些基本規定,其拒絕出具文書的行為,無疑是對法定程序的公然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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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口頭說了算”的執法方式,直接侵害了王文強的知情權和申訴權。沒有書面文書,他無法通過復議、申訴等途徑進一步維權,網絡侵權帶來的傷害也難以得到法律層面的回應。更值得警惕的是,這種程序違規背后,是否存在充當“保護傘”的嫌疑?從簡單了解情況就直接拒立,到拒絕出具任何書面憑證,葉順利的每一步都在規避監督,讓執法權在暗箱中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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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每一起執法案件都是法治信仰的試金石。葉順利的行為,無疑在群眾心中劃下了一道裂痕。希望這封舉報信能引起關注,讓違規者得到懲處,讓王文強這樣的普通公民,能在法律框架內堂堂正正地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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