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錢千萬要謹慎,別輕易全交給子女保管,就算托付,也要留好憑證、說清規則。
深圳91歲的呂老太因行動不便,2018-2021年將自己的畢生積蓄900多萬,包含北京房子的賣房款,交給了兒子呂某保管。本以為是托付親情,沒想到全被兒子兒媳挪走了。他們拿來還貸、搞裝修,用于了自己的生活所用。
更氣人的是,兒媳喬某乙去世后,竟然繼承了老太太的300多萬。
婆家的錢娘家要繼承,吃相太難看了。
說實話,這個兒媳真的太蠢了,你活著的時候花這個錢也就罷了,怎么會給婆家不相關的人呢!
對此網友們議論紛紛,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個敢給,一個敢要。300萬是兒媳的嗎?不是,怎么敢給別人。姐姐,這巨款拿手里不燙人呀,這錢和你有什么關系呢?拿手里能心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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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兒媳婦沒有子女嗎?怎么會是姐姐繼承財產? 再說了這個錢都不是自己賺的, 沒有一點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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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起來,確實是立遺囑比較好,最起碼看的到不了外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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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兒子估計也是個糊涂蛋,不然怎么會讓妻子不顧及夫妻情分,把這么大筆錢給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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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老太的錢本來就是給兒子的,結果,兒媳胳膊肘往外拐,把財產的一半給了自己的姐姐。幸好這錢不是明確贈予的,不然就被兒媳姐姐白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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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辛辛苦苦掙的錢 憑啥給外人,外人能幫助你啥,借一萬都難現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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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是老太太和兒子的一出戲,但是,我覺得結果合情合理。 如果當初兒媳婦把財產給孩子,不是留給姐姐就沒有這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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